江西國際公司撫州市東臨新區排水防澇整體提升工程二標段建設項目太陽鎮湖溪大道公路勞務分包詢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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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國際公司撫州市東臨新區排水防澇整體提升工程二標段建設項目太陽鎮湖溪大道公路勞務分包詢價公告
一、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1、項目名稱:撫州市東臨新區排水防澇整體提升工程二標段建設項目。
2、采購內容:太陽鎮湖溪大道公路勞務分包。
3、項目地點:江西省撫州市東臨新區。
4、項目概況:施工地點位于撫州市東臨新區。主要新建排水管網、道路修復工程,配套建設防護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綠化工程、橋涵工程等。
5、核心要求:
(1)詢價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撫州市東臨新區排水防澇整體提升工程二標段建設項目施工設計圖紙及施工合同范圍內的所有太陽鎮湖溪大道公路勞務分包工程內容。
(2)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及當地交通安全設施工程相關設計規范與驗收標準要求,確保工程一次性驗收合格且不影響甲方的評優。
(3)工期:本合同的工期總日歷天數80天,具體工期以采購方現場實際要求為準。
6、控制費率:本項目擬采用費率下浮的形式進行招標,招標控制價下浮費率為9.3%
7、付款條件:本合同價款是以建設單位與甲方核算且經撫州市東臨新區財政金融局審計后確定的未下浮總價乘以(1-投標下浮率)進行下浮而確定,因此雙方同意,對于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所對應的合同款,應待甲方與項目業主就乙方實施的工作內容進行核算后,才由雙方進行核算并以此計算乙方完成工作內容的款項,在滿足前述約定后再按照如下方式進行支付:
①每個月對于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所對應的合同款,應待甲方與項目業主就乙方實施的工作內容進行核算后,才由雙方進行核算并按照本合同約定計算乙方完成工作內容的款項,在滿足前述約定后支付乙方工作內容工程款的70%;
②在乙方完成合同內的全部工作內容開始試運行驗收之后,待甲方與項目業主就乙方實施的工作內容進行核算后,才由雙方進行核算并按照本合同約定計算乙方完成工作內容的款項,甲方支付至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款;
③乙方必須保證結清所有農民工工資,并提供工資發放表及承諾書等證明材料,經核實無誤后,并項目施工圖預算經撫州市東臨新區財政金融局審定后,方可正式啟動分包結算程序,雙方初步結算完成,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至施工圖預算財審報告預算工程量的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