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上合組織(連云港)國際物流園大宗商品多式聯運中心項目一期工程地基處理監測檢測招標公告
上合組織(連云港)國際物流園大宗商品多式聯運中心項目一期工程地基處理監測檢測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上合組織(連云港)國際物流園大宗商品多式聯運中心項目一期工程已由連區開審備〔2025〕68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連云港新云鑫碼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受招標人委托,連云港科誼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招標代理)現對上合組織(連云港)國際物流園大宗商品多式聯運中心項目一期工程地基處理監測檢測進行公開招標、資格后審。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工程概況:
本項目位于連云港港內河港中云臺作業區 22#-35#泊位后方陸域,一期工程用地面積約30.1公頃,主要建設燒香河路南側 1條斗輪堆取料機基礎及兩側堆場,利用作業線兩端空余場地布置變電所、生產污水處理站等生產輔助設施。
(2)招標范圍:
地基處理監測檢測。主要包括地基處理真空預壓、堆載預壓過程中施工圖設計要求的監測及地基處理完成后的設計指標檢測。具體詳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
(3)計劃服務期
服務期為27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收到中標通知書7日內完成監測檢測準備,具備進場條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次招標項目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要求為:
(1)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應為獨立企業法人或事業法人,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具有省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有效計量認證證書或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
(2)投標人應同時具備:
①交通運輸部頒發的水運工程試驗檢測結構甲級資質;
②交通運輸部頒發的水運工程材料甲級資質;
若投標人不同時具備上述資質,可采用聯合體形式投標,聯合體由滿足上述要求資質的單位組成,聯合體成員不超過2家(含2家),具備水運工程試驗檢測結構甲級資質的單位作為聯合體牽頭人,滿足資質要求的其他單位作為聯合體成員,同時應滿足下列要求:
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投標。
B、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投標文件的簽署均由聯合體牽頭人負責;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方簽訂合同,就項目承擔連帶責任。
C、由聯合體牽頭人在本項目公告中進行網上報名(需在預約截止時間前確定聯合體成員單位并完成聯合體成員單位的副聯),且以聯合體形式參與某一標段投標的,不得再單獨遞交該標段投標文件,也不得再與其它單位組成聯合體參與該標段投標,否則其投標均無效(接收的文件也均不予參加評標);
D、聯合體投標的,應以聯合體牽頭人的名義繳納投標保證金,以聯合體牽頭人名義繳納投標保證金的,對聯合體各方具有約束力;
E、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方應分別按照本招標文件的要求,填寫投標文件中的相應表格,并由聯合體牽頭人負責對聯合體各成員的資料進行統一匯總后一并提交給招標人;聯合體牽頭人所提交的投標文件應認為已代表了聯合體各成員的真實情況。
(3)業績要求:2020年1月1日以來,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具有已完成的單項合同金額為人民幣120萬元以上水運工程監測或檢測項目業績;
注:企業業績要求的時間為2020年1月1日至今,該時間指:在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系統中備案的項目結束時間,反映在投標人報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2 項目負責人(聯合體投標的,項目負責人應為聯合體牽頭方單位的人員)
(1)項目負責人資格:擬投入的項目負責人應具有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中心頒發的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師證書(試驗類別至少涵蓋水運結構與地基)或具有交通運輸部工程質量監督局(基本建設質量監督總站)頒發的試驗檢測工程師證書(試驗類別至少涵蓋地基與基礎或結構專業);
(2)具有高級工程師或以上技術職稱。
(3)擬投入的項目負責人2020年1月1日以來,至少承擔過一項單項合同金額為人民幣120萬元以上的水運工程監測或檢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經歷。
注: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的時間為2020年1月1日以來,該時間指:在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系統中備案的項目結束時間,反映在投標人報表“表4擬投入本標段主要人員經歷表”中的竣工時間,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