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紹興高新區環境整治及砂石綜合項目-皖里江清淤工程招標公告
紹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的紹興高新區環境整治及砂石綜合項目-皖里江清淤工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定,現公開發布招標公告。有關內容如下:
一、招標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紹興高新區環境整治及砂石綜合項目-皖里江清淤工程。
2、招標方式:公開招標;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3、項目造價:1730616 元。
4、資金來源: 自籌。
5、質量要求:合格。
6、工期: 120 日歷天。(具體以招標人開工令發出之日起計算)
7、招標范圍:本項目為紹興高新區環境整治及砂石綜合項目-皖里江清淤工程項目,迪蕩湖水域皖里江,河道面積84090平方米,清淤方量約16639.39立方米。具體詳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投標要求
1、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1)企業資質要求: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 "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 "狀態),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2)擬派項目負責人:
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具有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B證;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在投標截止時間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不通過招標方式的,開始時間為合同簽訂之日),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通過驗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擬派項目負責人須為投標企業在職職工(在職職工不包括離、退休返聘人員),須提供繳費期限包含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的投標人所屬社保機構養老保險繳納清單或證明【繳費單位和投標單位名稱必須一致,非獨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認可,并加蓋社保繳費證明專用章(或電子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