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粵電博賀能源有限公司1-4號機組全負荷供熱改造可行性研究招標公告
廣東粵電博賀能源有限公司1-4號機組全負荷供熱改造可行性研究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0692-2620MM040313)
一、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廣東粵電博賀能源有限公司1-4號機組全負荷供熱改造可行性研究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資金;招標人為廣東粵電博賀能源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資格后審)。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一)招標范圍:
1. 招標范圍:
濱海新區引進企業對招標人提出供熱需求意向(見表1),根據雙方達成初步協議,招標人只負責供汽到本廠圍墻處,在圍墻處設立計量表,后續的管道建設由濱海新區政府建設。為此,博賀電廠擬開展電廠供熱能力可行性研究。(具體內容詳見技術規范書)。
2. 投標人應對本項目全部內容進行報價,不允許只對部分細項進行投標報價;
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投標人對招標文件的內容有異議的,可以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電話咨詢或傳真或電郵形式無效)向招標代理機構提出。
4.服務期:簽定合同后30天內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在可行性研究報告完成后,按招標方要求完成專家評審。
5.投標最高限價:
無。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3.1基本要求
1.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具備在其合法的營業范圍內履行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或與其他投標人之間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投標人,不得在本標中同時投標,否則均作廢標處理(提供承諾函);
2. 投標人須具有工程設計資質電力行業火力發電甲級及以上資質;
3. 投標人必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和重組狀態(提供承諾函)。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投標人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4. 在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被列入廣東能源集團公司(或廣東能源集團下屬二級平臺企業,或招標人)灰名單或黑名單的,或者曾經被列入灰名單或黑名單且仍在處罰期內(或未被移出名單)的,其投標均無效。
5. 已登記并獲取本項目招標文件;
6.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形式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