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鐵塔-2026年環保禁放煙花爆竹服務采購項目(ZL-涪陵)采購公告
重慶鐵塔-2026年環保禁放煙花爆竹服務采購項目(ZL-涪陵)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本項目比選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
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重慶鐵塔-2026年環保禁放煙花爆竹服務采購項目(ZL-涪陵)(項目編號:0701-2640CQ020022)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中技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資金來自自籌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資金已落實。
1.5采購項目概況:不含稅金額294460元,含稅金額312127.6元。(增值稅稅率按6%進行測算,實際稅率以成交供應商填報為準)費用包含本項目服務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1.6標段劃分:
?不劃分
□劃分: 標段一:/;標段二:/
1.7成交單位數量及成交份額:
?一家
□/ 家,成交份額:
第一名:/ ;
第二名:/
1.8本項目最高限價
□不設置最高限價
?設置最高限價:本項目設置最高限價,最高限價為綜合折扣100.00%。供應商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采購范圍:提供多維度環保禁放煙花爆竹綜合服務,包含社區宣傳、公共崗位宣傳、短信宣傳。具體內容詳見本項目技術規范書。
2.2服務地點:重慶鐵塔涪陵分公司所轄區域。
2.3合同有效期: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
2.4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5天內完成準備,宣傳時間45天。
2.5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符合現行國家、行業頒發的技術標準和驗收規范及技術規范書要求。
3.供應商資格要求
2.
3.
3.1依法設立: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續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提供:清晰、有效的依法登記或注冊的主體資格證明資料(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登記證書等掃描件)。
3.2增值稅發票:供應商須承諾成交后向采購人開具符合國家及采購人要求的增值稅發票。
提供:開具發票承諾函,并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
3.3業績要求:供應商具有2023年1月1日(含)至本項目首次發布采購公告之日止(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若合同無簽訂時間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確的合同起始執行日期為準)的類似(廣告制作/宣傳等)業績1例。
提供:
①清晰的合同關鍵頁的掃描件,包含合同首頁(含合同名稱及合同雙方當事人名稱)、合同金額頁(標的物的單價敏感信息可屏蔽,合同總金額必須體現)、合同簽章頁(須有合同甲乙雙方加蓋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服務內容頁、合同簽訂時間,每一單個合同均須提供其合同項下任一發票掃描件(該發票須體現與合同的關聯性,如:發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稱或簡稱/合同編號等與合同具有關聯性即可,發票開具時間不晚于本項目首次采購公告發布之日)。
說明:若發票只與該合同項下訂單具有關聯性,可同時提供“框架合同+該合同下任意訂單+該訂單對應的發票”佐證。
②在提供上述合同關鍵頁的基礎上,若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為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有合同總金額(包含預估金額),無須提供訂單或結算單,以框架合同金額作為評審依據;若框架合同無合同總金額,同時須提供訂單或結算單掃描件(須體現與對應框架合同的關聯性)或甲方/具體項目業主方出具的框架合同對應訂單的證明材料并加蓋甲方/具體項目業主方單位公章或部門章,以訂單或結算單或證明材料上對應的總金額作為評審依據。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業績證明材料的,不納入業績統計。
3.4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的;
(6)在最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