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依安縣寶泉河上游段治理工程監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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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縣寶泉河上游段治理工程監理招標公告項目編號:SL0205G260116002001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已由依安縣水務局以《關于依安縣寶泉河上游段治理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的批復》(依水字【2024】28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依安縣水務局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設管理處,建設資金來自中央水利發展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中央水利發展資金66.1%,地方配套資金33.9%。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名稱:依安縣寶泉河上游段治理工程監理
2.2建設地點:依安縣境內;
2.3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清淤疏浚河道總長度為2.363km;新建護岸 14 處,總長9.037km,其中:寶泉河左岸8處,長2.670km;右岸6處,長6.367km(含裹頭長度20m);
2.4資金來源:中央水利發展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
2.5監理服務期限:2026年03月30日-2027年03月30日,共計:366日歷天;(注:上述開、竣工日期僅作為編制投標文件的統一標準,實際開、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關條款規定執行,實際監理服務期限與本項目施工同步)
2.6招標范圍:施工階段全過程監理
2.7投標限價:51.56萬元
2.8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本次招標采取資格后審方式,要求潛在投標人須具備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的監理服務的能力;
3.2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工程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注冊專業為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并具有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必須是本企業合法在職人員(提供近3個月【不含開標當月】本企業為其繳納養老保險證明;如為退休人員,須提供退休證及勞動合同)
3.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前兩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信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