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夷陵區農村環境整治工程(三期)一標段第2次招標公告
夷陵區農村環境整治工程(三期)一標段第2次招標公告 發布日期:2026-01-21 17:30|發布單位:湖北瓏寅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開標時間:2026-03-05|項目監管地:夷陵區|閱讀次數:12
【項目概況】
夷陵區農村環境整治工程(三期)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宜昌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為:http://ggzy.sc.yichang.gov.cn/)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5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YLA020114-202501-01
(2)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506-2025-00974
3、項目名稱:夷陵區農村環境整治工程(三期)
4、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5、預算金額:623.050308(萬元)
6、最高限價:623.050308(萬元)
7、采購需求:
項目主要包含蓮沱村、下岸溪村、瓦窯坪村、樂天溪村、王家坪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污水管網,具體為:
(1)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包括分散式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和集中式生活污水處理設施。
(2)配套污水管網:UPVC110管網、HDPE200管網、HDPE250管網、300承接式鋼筋混凝土管網、?450接戶井、?700檢查井、?700溢流井。(詳見工程量清單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以開工令為準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項目,投標人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均視同為小微企業)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備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投標人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單位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上傳原件彩色掃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