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黔江河流域生態環境治理與產業融合發展項目-實施主體
黔江河流域生態環境治理與產業融合發展項目-實施主體比選公告
1.比選條件本比選項目黔江河流域生態環境治理與產業融合發展項目已由黔江區人民政府批準建設,資金來源:自籌資金和銀行貸款;項目組織主體:黔江區人民政府。 比選人:重慶市黔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該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對該項目實施主體進行公開比選,歡迎有意向的潛在競選人前來參加本項目的競選。
2.項目概況和比選內容2.1 項目地點:黔江區城東街道、城西街道、城南街道、正陽街道、舟白街道;
2.2項目概況:本項目以黔江河流域老城區段水生態環境綜合治理與文旅融合發展為主線,圍繞制約區域發展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和老城文旅活力不足等現實瓶頸,系統實施黔江河水環境治理、生態修復和濱水空間品質提升工程,全面改善河流水質與生態功能,重塑安全、健康、連續的城市濱水生態空間。
在水生態環境質量顯著提升的基礎上,依托黔江老城區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和濱水空間資源優勢,統籌推進存量空間更新和文旅產業導入,重點打造谷倉時光活力中心、七坊七巷特色街區等文旅融合項目,構建集文化體驗、休閑消費、夜間經濟和城市公共活動于一體的濱水文旅功能體系。通過“生態治理—產業導入—運營反哺”的一體化實施路徑,推動生態環境改善成果向產業價值和經濟收益轉化,形成可持續運轉的EOD模式。
最終,通過項目整體實施,探索建立黔江河流域生態環境治理與文旅產業融合發展的示范路徑,將黔江老城區打造成為生態環境優良、濱水空間宜人、文旅業態集聚、運營機制可持續的區域性生態文旅新名片,為同類山地城市流域型EOD項目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示范。
2.3 比選內容:對黔江河流域生態環境治理與產業融合發展項目采用政策引導、市場化運作方式實施,具體以封閉區域內市場化產業收入、存量資產運營收入、爭取上級政策資金作為項目自平衡資金來源,在不增加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嚴格遵循"自我造血、增量取酬、產業反哺、以收定支"的開發原則實施項目。
2.4項目總投資融資金額不超過15億元。
2.5 服務期限:20年 ;
2.5.1建設期限: 2 年 ;
2.5.2運營期限:18 年;
3.競選人的資格要求3.1 本次比選實行資格后審,競選人應滿足下列資格要求: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有效的營業執照;
注:競選人的資格條件具體要求詳見比選文件第二章“競選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
3.2 本次比選接受聯合體競選,聯合體競選的應滿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