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市人民醫院核醫學科碘-131工作場所排風系統和放射性廢水監測項目采購公告
十堰市人民醫院核醫學科碘-131工作場所排風系統和放射性廢水監測項目采購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十堰市人民醫院擬對核醫學科碘-131工作場所排風系統和放射性廢水口廢水監測項目項目進行采購,具體事項如下:
一、項目名稱:
十堰市人民醫院核醫學科碘-131工作場所排風系統廢氣體和放射性廢水口廢水監測項目。
二、采購內容:
對醫院轉化醫學中心樓頂核醫學科碘-131排風口和放射性廢水口進行監測,并出具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監測報告。
三、項目預算價:
共計叁萬貳仟元整(人民幣32000元)(即為該項目控制價,報價超過此價格無效)。
四、投標人資格及要求:
1、投標人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參加投標的法人授權委托證書,法人代表及項目負責人(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4、投標人必須在“信用中國”及“中國政府采購網”等網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或者在執行期內的不良行為記錄(提供截圖并加蓋公司印章);
5、投標人須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
6、投標方須提供近近期的“社保繳納完稅證明”與“增值稅繳納完稅證明”,須由稅務局開具,或網上繳款憑證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