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陽春市重點河湖清淤疏浚及水生態環境治理項目(子包一:護岸工程)勘測、初步設計澄清文件
關于“陽春市重點河湖清淤疏浚及水生態環境治理項目(子包一:護岸工程)勘測、初步設計”招標文件的修改通知
(編號:01)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陽春市重點河湖清淤疏浚及水生態環境治理項目(子包一:護岸工程)勘測、初步設計[項目編號:GCJS2026GD000070]的招標文件作如下修改:
1.原文為:“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一、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三)投標人的基本要求 5.4 擬派勘測負責人資格要求”中“■本工程擬投入的勘測負責人須具有工程測量類中級(或以上)技術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