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廬江縣供水集團缺口水廠活性炭及高錳酸鉀系統設備采購招標公告
gqionggqiong11112052-12.1.0.151202A05126F35044658A000BBC046CD67FC_13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 磅Web0廬江縣供水集團缺口水廠活性炭及高錳酸鉀系統設備采購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1.1項目名稱:廬江縣供水集團缺口水廠活性炭及高錳酸鉀系統設備采購
1.2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廬江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3批文名稱及編號:關于同意廬江縣集鎮供水設施及管網提升改造工程立項的復函,廬發項〔2023〕398號
1.4
招標人:廬江縣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1.5項目業主:廬江縣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1.6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1.7項目出資比例:100%
1.8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廬江縣供水集團缺口水廠活性炭及高錳酸鉀系統設備采購
2.2 招標項目編號:2026ANNWZ00008
2.3 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共劃分1個標段。
2.4 招標項目標段編號:2026ANNWZ00008
2.5 建設地點:安徽省合肥市廬江縣境內
2.6 建設規模:主要為缺口水廠采購活性炭及高錳酸鉀復合鹽系統設備。
2.7 合同估算價:75.0萬元
2.8 交貨及安裝周期: 合同簽訂后50天內完成設備安裝、調試、驗收。
2.9 交貨及安裝地點: 廬江縣
2.10 招標范圍:主要為缺口水廠采購活性炭及高錳酸鉀系統設備。具體內容、數量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
2.11 項目類別:與工程無關
2.12 其他: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依法設立并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的如下條件:
3.1.1 投標人資質要求: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1.2 投標人業績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投標人須具備活性炭投加設備或高錳酸鉀復合鹽投加設備的供貨及安裝(或供貨)業績。
3.1.3 財務要求:/
3.1.4 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區(開發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
(1)開標日前(含當日)6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0分的;
(2)開標日前(含當日)12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5分的;
(3)開標日前(含當日)18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0分的;
(4)開標日前(含當日)24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5分的。
3.1.5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 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貨物,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本項目不適用)
3.3 投標人不得存在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第1.4.4項規定的情形。
3.4 其他要求:無。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時間:2026年01月24日 至 投標截止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