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404號泊位岸邊集裝箱起重機自動化作業控制系統技術開發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FCG-XXB-ZB202512006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為防城港404號泊位岸邊集裝箱起重機自動化作業控制系統技術開發服務項目,業主為北部灣港防城港碼頭有限公司,招標人為北部灣港股份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防城港404號泊位岸邊集裝箱起重機自動化作業控制系統技術開發服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規模:防城港漁澫港區防城港碼頭404號泊位有3臺65t-65m岸邊集裝箱起重機(以下簡稱“岸橋”),大車行走范圍為左右各300米,配置單小車機構和雙20英尺箱吊具。
2.1.2項目地點:防城港漁澫港區404號泊位。
2.2招標范圍:防城港404號泊位岸邊集裝箱起重機自動化作業控制系統技術開發服務項目包含:開發岸邊集裝箱起重機自動化作業控制系統,對404號泊位的3臺岸橋增加自動化作業功能,包含但不限于自動化控制系統的設計、制造、運輸、裝卸、安裝、調試、檢驗、培訓及駐場服務等相關服務(交鑰匙工程)。具體內容及要求詳見第五章圖紙及第六章技術規格書要求。
2.3工期要求:合同簽訂后270個日歷天內完成重載調試投入試運行,以投標人響應的最快交付工期為準。
2.4質保期:質保至少三年(保質期從通過項目整體驗收日期開始計算)。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
3.1.1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
3.2.2投標人具有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許可項目為起重機械安裝(含修理)或者許可項目為起重機械制造(含安裝、修理、改造),許可子項目包含門式起重機(A)。
3.2業績要求:
投標人近五年內(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一項岸邊集裝箱起重機的自動化控制系統新建或改造項目,提供項目合同復印件(可選取部分主要內容),交竣工驗收證書或相關驗收文件的復印件(若業績為聯合體實施項目,需提供該項目聯合體協議復印件),項目業績時間以驗收時間為準。
3.3財務要求:近三年企業財務狀況良好,需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經審計完整的財務會計報表(2022年后成立的投標人,提供成立至今的經審計完整的財務會計報表)。若投標人為聯合體,聯合體的組成單位均應提供。
3.4信譽要求:
(1)沒有處于被交通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
(2)近三年企業經營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
(3)在最近三年內(2023年1月1日至今)沒有發生重大工程及產品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4)沒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沒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5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