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銅陵有色原金口嶺銅礦礦區Ⅰ號~Ⅳ號地塊污染土壤修復效果評估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XTZB2026-017
發布日期:2026年01月23日
一、招標條件
1、項目名稱:銅陵有色原金口嶺銅礦礦區Ⅰ號~Ⅳ號地塊污染土壤修復效果評估項目
2、
招標人:安徽銅冠地質環境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3、資金來源:自籌,已落實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實施地點:I號地塊、Ⅱ號地塊、Ⅲ號地塊:銅陵市銅官區淮河大道南段768號;IV號地塊:寶山路。
2、服務期限:1439日歷天【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污染土壤處置及管控完成、通過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驗收且取得批復文件并移出安徽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止(其中土壤修復周期222日歷天(具體以開工通知之日至土壤修復/管控施工結束之日止),地下水監測周期1217日歷天(以移出污染管理名錄為準);自甲方發出開工令之日至本項目地塊移出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之日止)】
3、質量要求:合格(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4、招標范圍:Ⅰ號地塊:占地面積385.48畝,修復土方量為97081.61 m3;管控土方量149656.82 m3,管控面積118.99畝;Ⅳ號地塊:占地面積123.52畝,修復土方量為926m3;Ⅱ號地塊:占地面積68.242畝,修復土方量為45960.54m3;Ⅲ號地塊: 占地面積153.605畝,修復土方量為27033.68 m3;管控土方量68191.38 m3,管控面積85.16畝;管控土方量58361.13 m3,管控面積54.54畝;
01標段招標范圍:針對Ⅰ號地塊、Ⅳ號地塊的污染土壤,依據法律法規及環保治理相關規定編制修復效果評估工作方案,并根據修復技術方案確定的修復目標值對施工單位完成的修復區域及管控后土壤開展第三方檢測評價;具體工作包括污染土壤開挖后遺留基坑的清挖效果監測、修復后土壤的修復效果監測,以確保污染物穩定達到修復目標值;同時需與甲方、修復實施單位、監理單位協同推進項目,提供全過程技術咨詢與指導,并編制符合相關部門技術要求、能夠通過專家評審并上報備案的土壤治理與修復效果評估報告;最終負責推進項目通過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驗收并取得批復文件,完成地下水監測井建設及監測工作,協助地塊移出安徽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02標段招標范圍:針對Ⅱ號地塊、Ⅲ號地塊的污染土壤,依據法律法規及環保治理相關規定編制修復效果評估工作方案,并根據修復技術方案確定的修復目標值對施工單位完成的修復區域及管控后土壤開展第三方檢測評價;具體工作包括污染土壤開挖后遺留基坑的清挖效果監測、修復后土壤的修復效果監測,以確保污染物穩定達到修復目標值;同時需與甲方、修復實施單位、監理單位協同推進項目,提供全過程技術咨詢與指導,并編制符合相關部門技術要求、能夠通過專家評審并上報備案的土壤治理與修復效果評估報告;最終負責推進項目通過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驗收并取得批復文件,完成地下水監測井建設及監測工作,協助地塊移出安徽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5、最高投標限價:01標段:300萬元(其中效果評估費用270萬元、暫列金30萬元,含6%稅)
02標段:200萬元(其中效果評估費用180萬元、暫列金20萬元,含6%稅)
6、本項目分二個標段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8、本項目資格后審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事業單位(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掃描件);
2、擬派本項目項目負責人須具有環境類(或土壤類)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若為聯合體投標,須為聯合體牽頭單位人員【提供職稱證書掃描件和投標人為其繳納的近半年內連續三個月社保證明材料掃描件】;
3、投標人業績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具備單個合同金額100萬元(含)以上工業污染地塊土壤修復類(或管控類)工程項目效果評估業績或工業污染地塊地下水修復類(或管控類)工程項目效果評估業績【提供①中標通知書;②能反映項目簽訂時間、合同金額、服務內容等關鍵性評審因素的合同協議書(含主要合同條款)】;如投標人提供的上述業績證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關鍵性評審因素(如合同金額等),應另附業主(或合同甲方)證明材料予以明確說明,須加蓋項目業主單位或合同甲方公章。投標人所提供合同協議書應與監管部門備案的合同協議書(如有)保持一致,評標結束后若發現不一致的以備案合同協議書為準,并視同提供虛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