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2026年毗河流域水環境水質與雨水情系統調測運維項目詢比(比選)公告
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2026年毗河流域水環境水質與雨水情系統調測運維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以下簡稱為供應商)參加詢比(比選)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2026年毗河流域水環境水質與雨水情系統調測運維項目(03-08-04D-2026-D-F-D01817)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項目資金由采購人自籌,并已落實。
1.5采購項目概況:采購毗河流域水環境水質與雨水情系統的調測、運維、維修保養服務。
1.6項目規模:預估預估不含稅金額1163900.00元,適用增值稅稅率6%、13%,預估含稅金額1235834.00元。
1.7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1.8成交單位數量及成交份額:成交供應商數量為1個,成交份額100%。
1.9本項目設置最高限價,單項最高響應限價為(調測服務不含稅586800.00元,運維服務不含稅547100.00元,維修保養服務不含稅30000.00元),供應商所報的單項不含稅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2.1采購范圍:采購毗河流域水環境水質與雨水情系統的調測、運維、維修保養服務。本次詢比(比選)的具體內容詳見技術規范書。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4個月。
2.3服務地點:四川省成都市,采購人指定地點。
2.4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滿足詢比(比選)文件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3.供應商資格要求3.1依法設立:
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招標代理機構。同一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不同分支機構,不得參加同一標段響應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響應。
注: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記(或注冊)證明文件掃描件,如: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響應的,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3.2控股管理關系:
(1)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標包或未劃分標段/標包的同一采購項目響應。
(2)供應商的股東全部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標包或未劃分標段/標包的同一采購項目的響應。
(3)供應商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標包或未劃分標段/標包的同一采購項目的響應。
注:審查供應商控股及管理關系情況申報表。
3.3業績要求:
供應商須具備自2023年1月1日(含)至本項目首次詢比(比選)公告發布之日時間范圍內累計業績含稅金額不低于50萬元的國內類似業績。
注:
(1)類似業績范圍:信息化調測服務類或信息化運維服務類或信息化維修服務類。
(2)合同業績證明材料須提供合同關鍵頁掃描件(關鍵頁應包括項目名稱、服務內容頁、金額、簽署單位、簽署日期及簽字蓋章頁等內容),單個合同至少提供一張發票,發票開具時間不早于合同簽訂時間且不得晚于本項目首次詢比(比選)公告發布之日。合同中有明確金額則以合同金額為準(固定金額或框架合同金額均可,以簽訂的合同金額含稅金額為準,無須提供訂單或結算文件);合同中未能體現明確金額的需提供訂單或結算文件(評審時以訂單或結算文件累計金額為準,若同時提供訂單和結算文件,以結算文件為準)。
(3)若合同中包含其他無關業績的,須提供屬于本項目類似業績范圍內的金額證明材料,如訂單、發票、供貨單等。若所提供的合同或訂單中無法明確看出標的屬于本項目采購標的范圍的,須提供其他證明文件進行說明,包括但不限于技術規范要求等;若合同主體為聯合體的,須補充提供聯合體協議或其他可證明各成員分工的證明材料。如證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視為無效業績;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無法證明屬于響應同類業績的,視為無效業績。
(4)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或合同履行開始時間為準(任意一個時間屬于本項目要求時間范圍均可),未明確規定合同簽訂時間和合同開始履行時間的,須單獨出具能證明合同履行開始時間的證明材料(如甲方開具的蓋章證明或甲方系統上的合同履行有效期截圖等)。
(5)本項目供應商之間的業績為無效業績。
(6)以上紙質材料原件備查。
(7)本項目業績的其他要求詳見資格條件“其他要求”。
3.4人員要求:
供應商須為本項目配置以下人員:
(1)項目經理:1人,須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
(2)技術人員:3人。
注:
(1)人員均不得復用,若出現復用人員,均不予認可
(2)人員基本證明資料:須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以及與供應商或其分公司簽訂的有效的勞動合同掃描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勞務派遣不認可)或2025年6月(含)以后任意連續3個月在本單位繳納社保證明材料掃描件【繳納社保主體名稱應是供應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勞務派遣不認可)社保證明必須有明確的起始時間和截止時間信息,否則不予認可】,原件備查。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認可,且對應人員不納入評審。
(3)學歷證明資料:須提供學歷證或學位證掃描件或學信網截圖,原件備查。
(4)人員必須是供應商的人員:要求詳見資格條件“其他要求”。
3.5聯合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