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天山森林草原保護綜合治理項目(2026-2028年)實施方案(初步設計)公開招標公告
? 項目概況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天山森林草原保護綜合治理項目(2026-2028 年)實施方案(初步設計)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政采云平臺線上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6年02月14日 11:00(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XJZNGK-2026001
項目名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天山森林草原保護綜合治理項目(2026-2028 年)實施方案(初步設計)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元):9862500
最高限價(元):7655854
采購需求:
標項名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天山森林草原保護綜合治理項目(2026-2028 年)實施方案(初步設計)
數量:1
預算金額(元):9862500
單位: 次
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用途:項目的初步設計工作(含現地調查、編制初步設計、制作相關圖件等),設計成果應達到作業設計的深度,并通過有關部門的技術審查且獲取批復文件,且能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需要設計處理的問題(派駐設計代表不少于 2 人),并參與專項驗收、階段驗收、竣工驗收等工作及本工程設計所涵蓋的其他配套服務。(具體內容詳見第三章采購需求)
備注:
合同履約期限:標項 1,簽訂合同之日起 30 日內完成本項目初步設計工作(含現地調查、編制初步設計、制作相關圖件等),設計成果應達到作業設計的深度,并通過有關部門的技術審查、獲取批復文件。
本項目(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標項1: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①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④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⑤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 號文);
(2)財政部、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
知》(財庫[2019]18 號文);
(3)財政部、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9 號文);
(4)市場監管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參與實施政府采購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認證機構名錄的公告》(2019 年第 16 號);
(5)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46號文)、《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 號);
(6)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 號);
(7)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 JY 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庫[2014]68 號文);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標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