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經開區排水設施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一期—桃枝路泵站片區排水提標改造及入河排口治理工程第三方檢測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合肥經開區排水設施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一期—桃枝路泵站片區排水提標改造及入河排口治理工程第三方檢測
原項目編號:2026BFFWZ00043
原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5日
二、公告內容(更正事項、內容及日期等)
合肥經開區排水設施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一期—桃枝路泵站片區排水提標改造及入河排口治理工程第三方檢測補疑
(項目編號:2026BFFWZ00043)
一、招標文件延期部分
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延期至“2026年2月11日09:30: 00”;
2.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延期至“2026年2月11日09:30: 00”;因本項目開標時間延期情況,投標人在投標時提供的電子保函、銀行保函、擔保機構擔保等形式的投標保證金中,若涉及的開標時間為延期前的開標時間或者延期后的開標時間均予以認可。
3.開標地點變更為:合肥市濱湖新區南京路2588號要素交易市場A區(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2樓5號開標室。
二、招標文件修改內容
1.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附錄2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中備注內容現修改為:
“
(1)上述要求的業績須為正在履約或已完成的業績,投標文件中須同時提供以下業績證明材料:
①合同協議書。
②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招標查詢網址及查詢截圖和中標查詢網址及查詢截圖和中標通知書,無法提供以上截圖的或官網查詢不到的,應當提供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或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或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證明材料。
③與該業績對應的項目正在履約或已完成的證明材料(如驗收報告或業主(或合同甲方)證明)。
已簽訂合同但尚未實施的業績不予認可。即截至投標截止時間,項目如存在目前尚未開始履約、人員進場但尚未實質性開展、處于暫停等情況的,該業績不予認可。
(2)業績材料說明:
①正在履約或已完成的證明材料須加蓋合同甲方單位公章(證明材料已有合同甲方單位公章的除外),否則評標委員會不予認可。
②業績合同和正在履約或項目已完成的證明材料中應能充分反應評審因素(如合同簽訂時間、合同檢測費用金額、合同范圍)。如未能明確反映評審因素的 (如合同簽訂時間、合同金額、合同范圍),則評標委員會不予認可。
③上述業績不包括施工單位自檢項目。
④若投標人提供的業績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確定中標無效的,無論該業績是否履約完成,該業績均不予認可(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投訴處理決定書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或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或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中關于該業績中標無效查詢網址及查詢截圖為準)。
(3)本招標項目投標人業績(資格審查)數量:1 個。”
2.“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附錄4資格審查條件(項目負責人最低要求)中備注內容現修改為:
“注:
1.投標人應提供項目負責人相關證書、參加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如要求)。
2.業績材料要求如下:
(1)上述要求的業績須為:
正在履約或已完成的業績:投標文件中須同時提供以下業績證明材料:
①合同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