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桐鄉市烏鎮鎮碓坊橋原水廠辦公樓、綜合
桐鄉市烏鎮鎮碓坊橋原水廠辦公樓、綜合服務用房店面招租項目(第二次)(招租公告)
桐鄉市烏鎮鎮碓坊橋股份經濟合作社(業主單位)的碓坊橋村原水廠辦公樓、綜合服務用房店面招租項目,經烏鎮鎮招標采購工作領導小組批準,采用公開招租的方式選定承租對象,現將本次招租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招租標的:桐鄉市烏鎮鎮碓坊橋村原水廠辦公樓、綜合服務用房店面的2個標的,3年承租權。
2、招租要求:
(1)本招租房承租人不得用于有礙環境保護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用于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生產經營及倉儲,不得用于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生產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