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度水廠系統變頻器委外維修服務采購公告
2025-2026年度水廠系統變頻器委外維修服務 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x施工 x貨物 R服務項目實施公開采購活動,采用詢比采購方式公開邀請合格供應商參加本項目采購競爭。
1.采購項目簡介
1.1采購項目名稱: 2025-2026年度水廠系統變頻器委外維修服務
1.2項目編號: WX-2025-FW-0017
1.3采購人: 廣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維修分公司
1.4采購代理機構: /
1.5資金來源:R自籌資金 x財政資金 x其他:
1.6最高限價: 710000元
1.7采購項目概況:
2025-2026年度水廠系統(穗云水廠除外)變頻器委外維修服務等相關服務,具體詳見項目需求書。
1.8標段劃分:本采購項目劃分為 / 個標段
2.采購內容和范圍
2.1采購內容和范圍: 2025-2026年度水廠系統(穗云水廠除外)變頻器委外維修服務等相關服務,具體詳見項目需求書。
2.2項目工期:x計劃工期 x交貨期 R服務期為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止,或至實際結算金額達到暫定合同總額時止,二者以先到者為準。
2.3地點:x建設地點 x交貨地點 R服務地點位于 甲方指定地點,具體以甲方通知為準。
2.4質量要求:x施工質量要求 x貨物質量標準或主要技術性能指標 R服務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如下: 詳見項目需求書
2.5其他:x安全目標如下: /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當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x
(1)供應商應當具備 / 資質。
x
(2)項目負責人應當具備 /資格條件。
R
(3)供應商應當具有承接過同類項目的業績。(同類項目是指: 乙方應具有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項目的采購公告發布之日止,承接過低壓變頻器和高壓(6kV、10kV)變頻器維修或維保服務項目業績。
注:1)業績證明需提供合同關鍵頁(含合同封面、合同承包范圍、簽字蓋章頁等)、對應該合同的發票掃描件。
2)業績時間的界定:
①2022年1月1日以后(含2022年1月1日)簽訂的服務合同;
②2022年1月1日以前簽訂的服務合同,但合同有效期跨過2022年1月1日。 )
x
(4)項目負責人應當具有承接過同類項目的業績。(同類項目是指: / )
x
(5)其他要求: /
3.2供應商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本項目其他供應商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