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貴安新區直管區2023、2024、2025年市政排水設施養護維修項目工程結算審計服務的競爭性磋商公告
貴安新區直管區2023、2024、2025年市政排水設施養護維修項目工程結算審計服務的競爭性磋商公告
一、項目概述
本項目為貴安新區直管區2023、2024、2025年市政排水設施養護維修項目工程結算審計服務采購,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合同約定、竣工資料等,對工程量、材料設備價格、計價過程進行全面的復查及核對,出具審核報告。其中2023年工程費用約2700萬元,2024年工程費用約2100萬元、2025年工程費用約1800萬元。具體詳見采購文件第二章采購清單、技術參數及商務要求。
二、資金來源
本項目資金來源為財政性資金。項目采購預算為:壹拾貳萬元整(人民幣)(¥120000.00元)。
本項目的最高限價為:
大寫:壹拾貳萬元整(人民幣)
小寫:¥120000.00元(人民幣)
三、本項目供應商資格條件要求如下:
一、供應商屬于企業法人、其他組織
(一)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提供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資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體要求:供應商是法人的,應提供2024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部分其他組織,沒有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可以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具體要求: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供應商自行承諾,格式自擬);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具體要求:提供2025年10月至12月完整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證明材料;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記錄:
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格式文件詳見投標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