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科大硅谷高新孵化園二期室外工程補疑2
高新區科大硅谷高新孵化園二期室外工程補疑2
項目編號:2026AFGGZ50042
各投標人:
現對高新區科大硅谷高新孵化園二期室外工程(項目編號:2026AFGGZ50042)補疑如下:
1.95頁,21補充條款“更換項目經理承擔10萬/次違約金,更換技術負責人承擔5萬/次違約金”,修改為“更換項目經理承擔10萬元/次違約金,更換技術負責人承擔5萬元/次違約金”。
2.請問室外景觀電氣分部中108項,送配電裝置系統清單的綜合單價與其它分部中113項送配電裝置系統綜合單價不一致,請問以何為準?
答:室外景觀電氣電源來自兩個配電房,第108項送配電裝置系統定額工程量按2個系統調試計取,故綜合單價與其它分部不一致。請投標單位綜合考慮報價,中標后不予調整。
3.我單位為省直事業單位的下屬單位。部分在崗職工的注冊證書、崗位證書(如建造師證、職稱證書、八大員崗位證書等)注冊在我單位,但其社保關系仍在省直事業單位及其下屬事業單位。此類情況符合住建部《補充通知》(建辦市函〔2019〕92號文件)規定的第二種情形。此類情形的社保關系在本項目投標中是否有效?請貴單位予以明確。
答:投標人需提供由事業單位出具并蓋章的證明文件,證明人員為事業編制人員并在投標人單位工作,社保繳費由事業單位繳納,則予以認可。
4.總包合同包含室外附屬工程的業績是否為有效業績?提供圖紙審查合格證和工程量清單是否作為有效證明?
投標人業績要求:具備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3000萬元的房屋建筑室外附屬工程施工業績,此業績中須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內容。我司為總包業務,但是承攬的業務包含房屋建筑室外附屬工程業績,請問單個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業績,其中包含合同金額不低于3000萬元的室外附屬工程施工內容,是否算有效業績?提供相關的圖紙審查合格證和工程量清單是否作為有效證明?
答:投標人提供的單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績,且業績中包含金額不低于3000萬元的房屋建筑室外附屬工程施工內容,業績中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內容;且業績證明資料滿足招標文件評審因素要求的,予以認可。圖紙審查合格證和工程量清單不作為業績證明材料。
5.自2021年1月1日以來(以頒獎單位的頒獎文件發布時間或頒獎單位官網文件發布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含港澳臺)承接的建筑工程項目獲得市級及以上優質工程獎項。
請問:根據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業績(資格審查)和與投標人業績(詳細評審)均要求為房屋建筑室外附屬工程施工業績。請問我單位提供符合時間要求的房屋建筑室外附屬工程施工業績獲得安徽省風景園林學會頒發的優秀園林工程類“園林杯”獎是否予以認可?
答:不予認可。
6.我公司業績為老舊小區改造工程,施工內容為:道排、景觀綠化、消防安裝、電氣線預埋安裝等,并未直接體現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字眼,是否符合業績要求?請明確。
答:業績證明材料未能體現招標文件評審因素要求的,不予認可。
7.招標文件3.1.3投標人業績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具備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3000萬元的房屋建筑室外附屬工程施工業績,此業績中須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內容。
請問:
(1)我單位提供該業績“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或竣工結算書”中室外工程部分并加蓋投標人公章是否可以作為補充證明材料?
(2)我單位提供的業績為小區配套基礎設施改造項目,合同金額超過3500萬元,合同內容含有室外道路及排水,此類業績是否予以認可?請明確。
答:
(1)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或竣工結算書不作為證明材料。
(2)投標人提供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3000萬元的老舊小區改造類業績,業績中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內容,且業績證明資料滿足招標文件評審因素要求的,予以認可。
9.招標文件投標人獎項榮譽:自2021年1月1日以來(以頒獎單位的頒獎文件發布時間或頒獎單位官網文件發布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含港澳臺)承接的建筑工程項目獲得市級及以上優質工程獎項(如合肥“琥珀杯”、安徽“黃山杯”“魯班獎”等)。每提供1個得2分,本項滿分4分。同一個項目多次獲獎僅計取分數一次。
請問:我公司參建的房建類項目獲市級及以上優質工程獎是否認可?
答:投標人承建或參建的建筑工程項目獲得市級及以上優質工程獎項,均予以認可;獎項榮譽證明材料中須體現投標單位名稱。同一項目獲得多個優質工程獎項榮譽的,不重復計分。
10.對于業績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具備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3000萬元的房屋建筑室外附屬工程施工業績,此業績中須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內容。
請問我司的老舊小區改造業績中含有道路及排水內容能否滿足資格及打分條件?
答:投標人提供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3000萬元的老舊小區改造類業績,業績中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內容,且業績證明資料滿足招標文件評審因素要求的,予以認可。
11.我公司提供的業績為某小區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內容含雨、污水管改造、道路工程改造,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答:不符合。
12.我司提供的業績未能體現出具體工程量,請問可否用建設單位蓋章的審計資料作為佐證材料?
答:不予認可。
13.針對“投標人資格審查業績、投標人詳細評審業績”,請問:除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外,我單位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對應項目招標時的最高投標限價成果文件關鍵頁,有項目招標人和造價咨詢單位蓋章;②竣工結算資料(如工程結算審核定案表、竣工結算書等),有發包人、承包人和造價咨詢人單位蓋章。是否予以認可?
答:均不予認可。
14.針對投標人榮譽獎項,
(1)自2021年1月1日以來(以頒獎單位的頒獎文件發布時間或頒獎單位官網文件發布時間為準),請問我司參建的建筑工程項目獲得湖南省建筑業協會(在國內依法登記注冊的行業協會)頒發的“長沙市優質建設工程橘洲杯”獎項是否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