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國電建港航公司浙江省麗水市大東景中型灌區建設工程雁南灌片施工項目經理部砂石料采購項目變更公告(一)
中國電建港航公司浙江省麗水市大東景中型灌區建設工程雁南灌片施工項目經理部砂石料采購項目詢比變更公告各響應單位(潛在響應人):中國電建港航公司港灣工程分公司對中國電建港航公司浙江省麗水市大東景中型灌區建設工程雁南灌片施工項目經理部砂石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PC-0118-26J6-FG0027)進行詢比采購。根據詢比采購工作需要,現對本項目詢比文件內容變更如下:變更
(一)采購文件第四章合同原條款如下:“5 支付5.1 先貨后款:乙方完成每批次砂石料供應后,甲方根據實際到場并驗收合格的數量進行結算,由乙方編制相應的《材料結算單》給甲方進行核對,結算單經雙方簽認后,作為貨款結算依據
。5.2 付款方式:
(1)到貨款:為到貨產品金額的 95%,次月 10 日前結算,根據到貨產品實際金額的 100%進行結算,結算單經雙方簽認后,乙方提供與結算單金額對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提交甲方審核后,甲方在扣除該部分批產品結算額的 5%質保金后支付該期到貨款。
(2)質保款:為每批次到貨產品結算額金額的 5%,質量保證期為 6 個月,自最后一批貨物入場驗收合格并辦理結算之日起計算。甲方在質保期期滿,確認貨物無質量問題后次月無息支付質保金。
(3)甲方采取銀行電匯、銀行承兌匯票(12 個月)、信用證及中國銀行融易信、建設銀行 e 信通、農業銀行保理 E 融、招商銀行付款代理、中企云鏈云信、交通銀行蘊通易信、電建保理公司電建融信等方式向乙方支付上述貨款,具體支付方式由甲方確定。若采用票據支付產生的相關貼息費用等均由甲方承擔。若甲方資金緊張等原因未能及時支付貨款,可以延期支付乙方貨款,待甲方資金寬裕時進行相
應支付,甲方因資金緊張而延期支付不作為甲方違約責任,乙方應充分理解。 ”變更為:“5.付款方式:5.1 預付款本合同預付款為材料預付款,金額為合同暫估額的 30%,預付款支付條件為買方在收到建設單位的預付款及賣方提供的預付款保函后 15 日內進行預付款的支付。支付方式為買方采取銀行電匯、銀行承兌匯票(12 個月)、信用證及中國銀行融易信、 建設銀行 e 信通、農業銀行保理 E 融、招商銀行付款代理、中企云鏈云信、交通銀行蘊通易信、電建保理公司電建融信等方式向賣方支付上述貨款,具體支付方式由買方確定。支付程序為對賣方出具的保函應經法律審核通過并通過內部決策程序后予以執行
。5.2 預付款扣回
(1)結算周期內雙方根據到貨驗收合格貨物實際金額的 100%進行結算,結算單經雙方簽認后,賣方提供與結算金額對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提交買方審核后,買方在扣除該期貨物結算金額 60%(預付款)及 5%(質保金),合計扣除 65%后支付該期到貨款金額的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