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縣2025年度第三批中央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和第二批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項目招標文件預公示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新縣2025年度第三批中央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和第二批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項目以信水移扶〔2025〕30號批準建設,投資項目統一代碼為2601-411523-04-01-500240,招標人為新縣水庫移民后期扶持項目建設管理處。建設資金為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投標實行全流程電子招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新縣2025年度第三批中央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和第二批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項目
2.2建設地點:新縣境內相關鄉鎮(街道)
2.3總投資:6455922.21元
2.4建設規模:坑塘整治10口,新修整修溢流堰7處,河岸護砌2處,道路硬化5處,水毀修復1處,安裝太陽能路燈314盞,環境綜合整治1處。
2.5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1個標段
2.7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2.8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9計劃工期:6個月
2.10本項目實行資格后審,投標單位應對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營業執照: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其他組織證明文件。
3.2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證書,并具有有效期內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3人員資格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技術負責人應具有水利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擬投入本項目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應取得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投標人擬投入本工程的主要參建人員(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不得同時在兩個及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任職,并出具主要參建人員無在建工程承諾書。若主要參建人員承擔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變更手續齊全以及其他符合規定情形的,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可視為無在建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后提供的不予認可。
3.4財務要求:財務運行狀況良好,財務沒有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提供財務狀況良好說明書,格式自擬);提供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業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報表。
3.5信譽要求:
①投標人及其主要執(從)業人員須在“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進行信息公開(以網上公示為準,提供網頁截圖);投標人擬派主要執(從)業人員、委托代理人須為本單位正式工作人員(提供本單位為其繳納的近3個月的社保證明材料)。
②投標人近三年(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是否有行賄犯罪記錄的情況說明(提供承諾,格式自擬)。如提供虛假情況說明的,招標人將取消投標人的投標資格或中標資格。如存在行賄犯罪記錄情況的,按不良行為處理。
③信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