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鎮寧自治縣城鎮供排水一體化提質改造項目設計、施工(EPC)總承包公告
鎮寧自治縣城鎮供排水一體化提質改造項目設計、施工(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鎮寧自治縣城鎮供排水一體化提質改造項目設計、施工(EPC)總承包 已由 鎮寧布依族苗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 以 2301-520423-04-01-219951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鎮寧自治縣國有資本運營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銀行貸款及地方自籌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設計-施工(EPC)總承包 進行公開招標。
2.招標內容及范圍
招標項目名稱:鎮寧自治縣城鎮供排水一體化提質改造項目設計、施工(EPC)總承包;
項目地點:鎮寧自治縣雙龍山街道;
項目規模:本次提質改造部分主要任務利用桂家湖水庫作為水源、擴建云馬水廠,為鎮寧自治縣縣城雙龍山街道集鎮及農村的規模化供水創造條件,主要建設建設內容改造水源(桂家湖水庫)至水廠的輸水管、 新增3000m3/d水處理設備及附屬設施、新建提水泵站、高位水池及主要管網 。
項目投資總額(萬元): 31279.29。
合同估算價(萬元):1701.07。
計劃工期:365日歷天;其中(設計:30日歷天;施工:335日歷天);
招標內容:設計、施工(EPC)總承包。
(1)設計:負責本項初步、施工圖階段設計及后續技術服務、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設計技術問題、服務及咨詢工作和竣工驗收等全部設計工作。
(2)施工:完成該項目設計圖及設計變更所包含的全部施工直至竣工驗收、整體移交、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等相關工作。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1)設計資質: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2)施工資質: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項目設計負責人資格要求:具備水利水電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項目施工負責人(項目經理):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項目經理。
3.2 本次招標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投標要求:
(1)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二家。聯合體成員應分別具備其承擔工作的相應能力及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
(2)聯合體應指定施工單位為牽頭人,聯合體各成員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成員應負責的工作和責任,其中,聯合體牽頭人負責本項目招標過程中有關手續的辦理。
(3)聯合體的組成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聯合體投標的規定,聯合體各成員應共同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聯合體投標的規定。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