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市伊吾縣淖毛湖鎮污水處理廠設備更新改造項目(施工)
哈密市伊吾縣淖毛湖鎮污水處理廠設備更新改造項目(施工)
( 65052225112000407002)
一、招標條件
本哈密市伊吾縣淖毛湖鎮污水處理廠設備更新改造項目(施工)(招標項目編號:65052225112000407002)已由伊吾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伊發改投資(2025)212號文件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申請中央預算內資金、地方政府專項債及縣財政配套資金,本次招標計劃投資額為1598.89 萬元,招標人為伊吾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人防辦)。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1.招標項目所在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伊吾縣
2.項目規模:更新自來水深井泵及供水系統2套:更新供熱管網800米及配套供熱設備;替換水質監測設備8套及配套設施;更換廠區安防設備;更換各類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泵機、車輛;更新污水收集管網1758米等;修復硬化地面400平方米,補充廠區綠化300平方米。
3.招標內容與范圍: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標段1
標段(包)編號:65052225112000407002001
標段(包)名稱: 哈密市伊吾縣淖毛湖鎮污水處理廠設備更新改造項目(施工)
招標范圍:本項目全套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包含招標文件、設計變更、答疑及招標文件補充等。)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企業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期內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及以上資質,有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2.項目負責人資質要求: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含)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
3.投標其他條件:
1、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類似業績要求:
(1)企業類似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類似業績不得少于一項(類似業績指: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650萬(含)的建筑工程類施工業績,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成交通知書或發包通知書)、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表(竣工須有建設、設計、監理、施工、勘察五方蓋章);以上缺一不可,時間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
(2)項目經理類似業績要求:類似業績不得少于一項(類似業績指: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650萬(含)的建筑工程類施工業績,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成交通知書或發包通知書)、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表(竣工資料須有建設、設計、 監理、施工、勘察五方蓋章);以上缺一不可,時間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能反映出項目經理姓名等關鍵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