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分公司2026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纖維及UD無緯布項目配套基礎設施工程勞務分包及設備租賃項目
詢比采購公告
1.詢比采購條件
湖北省高速公路實業開發有限公司已承接湖北楚鼎建設有限公司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纖維及UD無緯布項目配套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授權湖北省高速公路實業開發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作為本項目的管理人。根據項目進展情況的需要,湖北省高速公路實業開發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現委托湖北華通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對本項目組織詢比采購。
2.工程概況與詢比采購范圍
2.1 工程概況
項目名稱:宜昌分公司2026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纖維及UD無緯布項目配套基礎設施工程勞務分包及設備租賃項目。
項目地點:湖北省宜昌市遠安縣
2.2 詢比采購范圍
本次詢比采購范圍為宜昌分公司2026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纖維及UD無緯布項目配套基礎設施工程勞務分包及設備租賃項目的實施、完成及缺陷修復等全部工作,工程所需的鋼筋、C20及C30混凝土等主材由甲方統一限量供應(甲供材料明細詳見第四章《甲方供應主要材料一覽表》)。共劃分為 1 個合同包,具體工作內容詳見附件1。
2.3 工期要求
計劃開工日期為: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工程師發布的開工令為準,實際竣工日期以開工日期推算,計劃工期300日歷天。本工程缺陷責任期:自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24個月。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申請人須為湖北交投集團電子采購平臺(網址:http://ec.hbjttz.com)注冊供應商,應具備的資格條件見附件2。
3.2 本次詢比采購包僅接受聯合體申請,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得超過2家,由勞務分包單位和設備租賃單位組成,勞務分包單位須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的勞務分包單位和設備租賃單位法人不得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相互控股、參股關系,聯合體成員方不得與其它單位組成另一聯合體同時進行申請。否則,相關申請將被否決。
3.3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個合同包的申請。否則,相關申請將被否決。(注:前述單位負責人指營業執照上標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關系是指非股權關系的不同單位之間存在的管理與被管理關系。前述控股關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據《公司法》第兩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超過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超過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權超過50%(以50.5%為例),此時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同一標段投標;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權超過50%(以50.5%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權超過50%(以50.5%為例),此時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同一標段投標。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別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與C公司同時參與本項目同一標段投標時,應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東的證明材料,否則A公司不得與C公司同時參與本項目同一標段投標。 ③根據《公司法》第兩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資額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資額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資額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為例,若B公司將其持有對D公司的表決權委托或授權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資額或股份總和(49%+31%=80%)大于50%,此時A公司不得與D公司同時參與本項目同一標段投標。④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控股關系。)
3.4 申請人不得存在下列情況(信譽最低要求):
3.4.1 處于被責令停業、接管或清算、破產狀態;
3.4.2 處于被行業主管部門(如交通運輸部或湖北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作出禁止進入公路建設市場的處罰且處于有效期內;
3.4.3 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2)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申請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現場負責人在近三年內被人民法院判決為行賄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為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按聯合懲戒要求禁止參與招投標的;
(5)上一年度信用評級被采購人列為D級且在處罰期內的供應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湖北交投集團供應商不良行為記錄名單或采購人“黑名單”且在處罰期內的供應商。
3.5 申請人如成交,采購人將依據高開公司相關供應商管理辦法對成交人進行考核。
3.5.1 對于施工過程中進度、質量、安全、環保等方面履行良好,且能參加攻堅、搶險救災等任務,履約信譽良好的成交人,將被采購人列為優秀或核心供應商(A或AA),在采購人及其子(分)公司后續合作任務的承接過程中可獲得加分權力增加成交概率。
3.5.2 對于施工過程中進度、質量、安全、環保等方面履行較差的成交人,將被采購人列為較差供應商(D級),一年內不能承接采購人及其子(分)公司后續合作任務。
3.5.3 有如下違約行為的申請人,不得參與本次詢比采購,同時對于有如下違約行為的成交人,采購人將依據相關供應商管理辦法,采用處罰措施,處罰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約談警示、通報批評、暫停交易資格直至不良行為終止、罰金、列入湖北交投集團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對于列入黑名單的供應商,自公示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在采購人及其子(分)公司承接任何業務。
(1)被確定為成交人后,無正常理由,拒不簽訂合同的;
(2)轉包或違法分包中標(選)項目的;
(3)故意停工、拖延工期,或因隊伍原因進度長期滯后無進展,或不服從現場管理,毆打管理人員,圍攻、威脅項目部的;
(4)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質量責任事故,較大及以上環境事件的;
(5)發生惡意欠款(如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經濟糾紛或造成惡劣影響 的;
(6)惡意終止合同、中途退出或轉款潛逃的;
(7)以纏訪、鬧訪、圍堵及惡意訴訟等手段表達訴求,影響采購人或其子(分)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損害采購人或其子(分)公司正當利益的;
(8)利用網絡、報刊等媒體傳播虛假信息,對采購人或其子(分)公司名譽或利益造成嚴重損害的;
(9)存在行賄、贈送禮品禮金違反廉潔紀律等行為,被定性為違法處理的;
(10)在采購程序中,因隱瞞真實情況被確定為成交人的;
(11)采用不正當手段妨礙、排擠其他供應商的;
(12)與其他供應商之間相互串通,事先商定報價或合謀使之被確定為成交人的;或與采購人串通的;
(13)利用農民工工資套取工程款的;
(14)與農民工簽署的合同信息不真實,導致農民工權益受損的;
(15)以提供虛假或偽造資料騙取入庫,后經查實;
(16)采用惡意舉報等方式干擾采購人或其子(分)公司采購行為的。
3.5.4 對于有上述3.5.3項所列違約行為的成交人,采購人有權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場,同時不免除成交人對已完部分工程量應承擔的合同責任,履約擔保采購人有權不予退還。
3.5.5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聯合體牽頭人或成員中的任何一方與采購人簽訂的合同解除的,聯合體另一方與采購人簽訂的合同自行終止,由此造成的損失與采購人無關,采購人有權要求聯合體各方一并退場。
4.詢比采購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的申請人,應當在湖北交投集團電子采購平臺(以下簡稱“平臺”)(網址:
http://ec.hbjttz.com/ebidding/)進行注冊登記。4.2 完成注冊登記后,請于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2日23時59分止(北京時間、下同),登錄“平臺”,在所參與合同包下載采購文件。未按規定從“平臺”下載采購文件的,采購人 (“平臺”)拒收其申請文件。
4.3采購文件下載時須支付平臺服務費1000元,平臺服務費一經支付不予退還。
5.申請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2026年2月3日9時30分
5.2申請文件的遞交方式:申請人應當在遞交截止時間前,登錄“平臺”,選擇參與合同包將加密的電子申請文件,通過CA數字證書上傳。申請人完成申請文件上傳后,“平臺”即時向申請人發出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以電子簽收憑證載明的傳輸完成時間為準。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加密的電子申請文件,采購人(“平臺”)將拒收。
5.3申請文件的制作、網上遞交、開標環節需要使用CA數字證書。CA數字證書辦理流程詳見門戶(“平臺”—幫助中心—CA辦理)。
5.4 采購人不組織現場考察,且不召開預備會,申請人有任何疑問可以書面或電話形式通知采購人。如申請人需要踏勘現場,踏勘期間,采購人將予以配合,但費用由申請人自理。在踏勘現場過程中,申請人如果發生人身傷亡、財物或其他損失,不論何種原因所造成,采購人均不負責。
6.評審辦法
本次詢比采購評審辦法采用 綜合評分法。
7.發布公告的媒介
采購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團電子采購平臺(網址:http://ec.hbjttz.com/)上發布。
8.聯系方式
采購 人: 湖北省高速公路實業開發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龍陽大道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