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伊通河防洪治理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咨詢服務項目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吉林省伊通河防洪治理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咨詢服務項目已由相關部門批準,資金來源為100%企業自籌,招標人為長春市水利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進行內部招標。
2.項目概況
2.1 項目名稱:吉林省伊通河防洪治理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咨詢服務項目。
2.2項目地點:長春市。
2.3 招標范圍:對吉林省伊通河防洪治理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編制進行咨詢服務。
2.4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完工止。
2.5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及地方標準的相關規定。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持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具備承擔本次項目的能力。
3.2業績要求:投標人具有一項類似項目業績。
3.3信譽要求:
(1)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