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烏審旗蒙大能源環保有限公司渣場二期2號池封場覆蓋工程及場內道路硬化施工監理服務項目詢價通知
內蒙古中煤遠興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詢價通知
內蒙古中煤遠興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就烏審旗蒙大能源環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業主”)渣場二期2號池封場覆蓋工程及場內道路硬化施工監理服務項目進行詢價采購,請符合條件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響應人”)參加報名、報價。
一、詢價書編碼:XJ20260200150
二、詢價書名稱:烏審旗蒙大能源環保有限公司渣場二期2號池封場覆蓋工程及場內道路硬化施工監理服務項目
三、項目概況
(一)詢價范圍
負責業主擬建的渣場二期2號池封場覆蓋工程EPC總承包和渣場場內道路硬化施工項目EPC總承包的監理服務,服務內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項目建設期間全部工程的勘察設計階段、實際施工工期及施工間歇期和質量缺陷期的全過程監理服務。
(二)工程名稱、地點
1.工程名稱:
工程一:渣場二期2號池封場覆蓋工程EPC總承包工程
工程二:渣場場內道路硬化施工項目EPC總承包工程
2.工程地點:內蒙古鄂爾多斯市烏審旗無定河鎮納林河化工項目區
(三)服務期
1. 監理服務工期總日歷天數為180天,具體包括以下:
工程一服務期:渣場二期2號池封場覆蓋工程EPC總承包項目監理服務期120日歷日;
工程二服務期:渣場場內道路硬化施工項目EPC總承包監理服務期60日歷日;
2. 監理實際服務期限以業主下達的各項工程開始工作指令為準。
(四)結算及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依據合同所列工程項目固定總價結算。
2.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驗收合格,施工單位和響應人共同提交竣工資料,經業主審核后,響應人開具稅率為 %合同對應工程項目監理費等額增值稅專用發票。業主支付對應工程項目監理費的95%,對應工程結算完成后一次性結清余款。如響應人開票不符合業主要求,業主有權拒絕付款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稅率約定
1.響應人根據自身納稅性質開具符合國家規定及稅法規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2.在合同履行期間,因國家稅收政策調整,本合同稅率發生變化,結算時不能按原定稅率開具發票的,產生的稅差在合同總價中做相應調增或調減。
(六)人員配置要求
要求至少配置1名注冊監理工程師、1名安全員駐場,注冊監理工程師專業要求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實際駐場的注冊監理工程師必須與投標文件中的監理工程師保持一致。
四、響應人的資格要求
1.響應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
2.響應人須具有工程監理市政工程公用工程專業乙級或以上資質(提供相關資質證書掃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