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苯胺、苯、丙酮儲運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技術服務采購公告
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碼頭有限公司苯胺、苯、丙酮儲運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技術服務邀請文件
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碼頭有限公司就苯胺、苯、丙酮儲運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技術服務項目采購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司及項目概況
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碼頭有限公司是由福建古雷石化有限公司與福建漳州港口有限公司共同投資設立的企業,于2017年7月在漳州古雷注冊成立,經營范圍為港口碼頭、經營性港航設施、倉儲業務及管廊的投資、建設、經營,對油品、化工原材料、化工產品等液體貨物裝卸、倉儲、中轉、物流配送等向客戶提供服務。
苯胺、苯、丙酮儲運項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古雷經濟開發區古雷半島西側,東山灣灣口東側。
項目選址石化碼頭及后方罐區預留用地,建設內容主要有:
(1)南18#泊位新增苯胺貨種,南19#泊位新增苯和丙酮貨種。南18#、19#泊位新增吞吐量為65.2萬噸/年,分別為苯胺25.6萬噸/年,苯30.6萬噸/年,丙酮9萬噸/年。新增三臺裝卸臂,分別在南18#泊位新增苯胺裝卸臂,在南19#泊位新增丙酮裝卸臂和苯胺裝卸臂,以及配套儲運設施。
(2)在罐區預留用地新增2座5000m3苯儲罐和2座3000m3丙酮儲罐,以及配套污油罐及轉運設施。
(3)新增廠外管線三根。新建1根DN150苯管線、1根DN100丙酮管線、1根DN300苯胺管,敷設在園區公共管廊上,約20km。
二、服務范圍及要求
(一)苯胺、苯、丙酮儲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1、開展苯胺、苯、丙酮儲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港口)HJ436-2008、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其批復等文件要求,編制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方案,按照監測方案要求進行相關的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物排放監測工作;根據監測結果和現場調查結果編制符合相關技術規范的《苯胺、苯、丙酮儲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通過專家的評審,并獲得當地港口管理部門和環保主管部門的認可。
2、驗收報告參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其批復文件等要求進行編制,驗收報告應包含驗收監測報告、驗收意見和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等三項內容。
3、驗收監測報告須滿足相關的規范及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的要求,開展環境質量影響監測,包括廢氣污染源、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環境空氣、聲環境、土壤環境、海域海水水質及沉積物現狀等的監測。
4、環境質量監測應符合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要求,監測數據必須真實準確。
5、在完成地下水監測井數據的監測后,將至少2口新建地下水井交付甲方用于其運營期地下水監測,地下水監測井建設要符合HJ164、HJ1209等地下水監測井國家相關標準、規范要求。
6、負責組織專家對編制的驗收報告進行審查,并按審查小組意見修改完成驗收報告。
7、驗收報告應得到當地環保主管部門認可,并進行公示。
8、協助建設單位在“全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信息平臺”填報相關信息并進行備案。
9、在苯胺、苯、丙酮儲運項目產生實際污染物排放之前,按照《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總則》、《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碼頭》(HJ 1107-2020)、《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儲油庫、加油站》(HJ 1118-2020)等規范文件要求,編制排污許可證申領報告,完成項目排污許可證變更。
10、完成排污許可證的變更。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填報相關信息,協助建設單位獲得漳州市生態環境局古雷港經濟開發區分局批準發證(變更)。
(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修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