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開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煤業煤制油分公司濃鹽水分鹽及資源化利用改造項目主工藝裝置及其配套工程施工監理服務公開招標,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60400739,招標人為國家能源集團寧夏煤業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單位為:國家能源集團寧夏煤業有限責任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招標代理機構為國家能源集團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寧夏煤業濃鹽水分鹽及資源化利用改造項目以煤制油外排蒸發塘廢水作為原料,年生產13.12萬噸/年硫酸鈉、1.94萬噸/年氯化鈉 、2.12萬噸/年雜鹽,資源化利用裝置暫不實施,生產技術包括分鹽結晶和資源化利用工藝技術兩部分,其中分鹽結晶工藝采用熱冷法分鹽工藝技術。項目位于煤化工基地(A 區)E4 地塊及南部新征用地,總占地面積約10.96公頃(其中分鹽及資源化利用裝置占地面積約133畝,剛性填埋場占地面積約27.5畝)。本次招標內容為寧夏煤業濃鹽水分鹽及資源化利用改造項目主工藝裝置及其配套工程施工監理服務。
2.1.2招標范圍:投標人負責寧夏煤業煤制油分公司濃鹽水分鹽及資源化利用改造項目凈化除雜裝置、高鹽催化氧化裝置、分鹽結晶裝置和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不包括剛性填埋場),包括循環水站、全廠供配電、控制室及機柜間、產品倉庫、全廠給排水系統及消防、全廠電信、辦公樓、廠外道路、廠外管廊等工程設計圖紙范圍內所有工程的監理服務,以及與煤制油分公司廠外管廊、廠外弱電等管道、電氣、儀表等所有接口連通、碰頭施工工程的監理服務。具體工作內容及詳細要求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 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
2.1.4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驗收合格止,具體監理工作開始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自項目整體中間交接證書簽訂之日起投標人須免費服務三個月,免費服務期限不含在報價表中的工作量中)。
2.1.5 項目建設地點:寧夏回族自治區寧東能源化工基地。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監理資質證書(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化工石油工程專業甲級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1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單份合同金額不少于400萬元的石油化工裝置或煤化工裝置監理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總監理工程師的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