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JLFL2026-0113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春經開供熱集團2026-2028年基本建設項目外委設計、技術咨詢項目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供熱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長春經開供熱集團2026-2028年基本建設項目外委設計、技術咨詢項目。
2.2 招標內容:設計單位的要求:能夠承攬完成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供熱集團有限公司新建、擴建、改造項目的建議書、可研報告、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包括熱源建設、換熱站建設、一次、二次供熱管網建設等。
技術咨詢單位:能夠對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供熱集團有限公司出具的技術方案進行專業的核算評定,對技改專項工程進行可行性和能效評定。
2.3 預算金額:年平均項目預算約300萬元(以實際發生費用為準)。
2.4 最高投標限價:折扣系數不能超過0.70,否則按無效投標處理。
2.5 服務地點:以招標人要求為準。
2.6 服務期限:2026年5月-2028年5月(2年)。
2.7 服務標準:符合國家及地方頒布的有關設計規范標準及規定。
2.8 項目適用范圍:本項目適用于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供熱集團有限公司及所屬子公司。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是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其他組織;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行業(熱力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甲級、工程咨詢乙級及以上資信資質和壓力管道設計公用管道(GB2)及工業管道(GC2)資質,并具有相應的設計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
3.2 投標人擬派的設計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二級注冊建筑師及以上資格,且為投標單位在職員工,提供近半年任意一個月的社保證明材料。
其他主要人員應滿足招標文件中《人員強制性標準附表》的要求。人員強制性標準為現場所需最低人員標準,根據實際現場施工情況,如有需要可調增,中標人須無償予以配合。
3.3 財務要求:近三年(2022 年-至今)財務狀況良好。同時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 年-2024 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如投標人成立日期在 2022 年-2024 年之間的,提供從成立之日起到 2024 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
②2025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財務狀況良好承諾。注:如投標人在 2025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財務狀況良好承諾即可。
3.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 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3.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 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 目投標。違反前兩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3.7
(1)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www.gsxt.gov.cn) 中列入嚴重違法 失信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