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桐柏縣香菇大棚規模化種植及水源清淤項目
桐柏縣香菇大棚規模化種植及水源清淤項目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桐柏縣香菇大棚規模化種植及水源清淤項目已由桐柏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項目代碼:2511-411330-04-01-362502;建設資金為銀行融資和企業自籌資金,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桐柏縣生金不動產管理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河南中昇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EPC、監理服務國內公開招標,本次招標采用全流程電子輔助招投標、遠程異地評標及“評定分離 ”模式進行。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桐柏縣香菇大棚規模化種植及水源清淤項目
2.2項目編號:E4113011301002075
2.3建設地點:本項目水源保障工程位于桐柏縣二郎山水庫和趙莊水庫,香菇生產工程位于朱莊鎮、大河鎮、吳城鎮等3個鄉鎮。
2.4項目概況:
(1)香菇生產工程
香菇生產工程在朱莊鎮、大河鎮、吳城鎮流轉土地約 548 畝,其中 534 畝建設香菇生產大棚 890 座,建筑面積 284800 ㎡,并配套建設生產道路及其他附屬工程;14 畝建設集約化育苗區,總建筑面積 14180 ㎡,主要建設料場、拌料裝袋區、生產車間及配套設施,同時購置生產設備。
(2)水源保障工程
對二郎山水庫和趙莊水庫 2 座中型水庫水源提升及生態環境治理,恢復水庫興利庫容、改善水質和庫周生態環境,保障周邊及下游農業生產用水。
2.5招標范圍:
第一標段:勘察、設計(包括但不限于設計、優化設計及變更等內容)、采購、施工直至竣工驗收、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等全過程工程總承包(EPC)。
第二標段:本項目施工及缺陷責任期階段全過程監理服務;
2.6計劃工期:
第一標段:630日歷天;
第二標段:自接到招標人書面通知之日起至本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完成工程竣工結算并交付完成之日止,含相應工程保修期的監理服務。
2.7質量要求:
第一標段:勘察、設計:合格,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規范和強制性條文;
施工:達到國家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第二標段
監理:達到國家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8標段劃分:共劃分兩個標段,具體劃分如下:
第一標段:桐柏縣香菇大棚規模化種植及水源清淤項目EPC
第二標段:桐柏縣香菇大棚規模化種植及水源清淤項目監理服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第一標段:
3.1.1投標人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1.2投標人的資質要求①需同時滿足下列勘察設計資質和施工資質或者②由具有下列資質的勘察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若為聯合體投標的,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1)工程勘察資質:投標人具備工程勘察綜合甲類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專業(巖土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上資質;
(2)設計資質要求: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建筑行業(建筑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
(3)施工資質要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3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具有建筑工程專業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不含臨時),并具備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未擔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設工程項目(提供項目經理無在建承諾書);擬派勘察設計負責人具有壹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或相關注冊類證書或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資格(注:勘察設計負責人可與項目經理為同一人);
3.1.4投標人須提供完整的2022年-2024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成立年限不足的自成立之日起計算(若投標人為聯合體,聯合體各方均需提供);
3.1.5依據財庫[2016]125 號文件規定,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拒絕其參與本項目招投標活動。投標人需提供規范的信用報告(信用報告應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載)及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提供招標公告發布之后的網站查詢結果截圖并加蓋公章);查詢日期為本項目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10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