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鹽縣城鄉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提
海鹽縣城鄉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提標改造(設備更新)工程一期總承包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海鹽縣城鄉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提標改造(設備更新)工程已由海鹽縣發展和改革局以賦碼文件2506-330424-04-01-684920號備案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 自自籌,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業主為海鹽縣天仙河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招標人為海鹽縣天仙河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展恒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監督部門為海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項目已具備招標 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海鹽縣城鄉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提標改造(設備更新)工程一期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投資估算 11820 萬元,工程概算 11432.44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價一期 3266.59 萬元,建設規模:包括細格柵、膜格柵設備更新技術改造、污水廠綜合設備更新改造和武原 2#泵站、武原 3#泵站、海鹽 3#泵站、秦山泵站和橫港泵站設備更新技術改造,建設地點:海鹽縣城鄉污水處理廠、海鹽縣工業污水處理廠;各污水泵站。
2.2本次招標范圍:以工程總承包的方式建設海鹽縣城鄉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提標改造(設備更新)工程一期,包括在本項目初步設計方案的基礎上進行優化及施工圖設計,工程所需所有材料、設備的采購、保管和安裝,施工圖設計范圍內的所有工程的施工、管理及保修服務,負責管理協調(或配合)各參建單位的工作,并對承包工程內容的質量、安全、環保、工期、造價及各項審批手續等全面負責,詳見招標文件 。本次招標概算控制價約3439.5437萬元。
2.3計劃工期:240日歷天(含設計、施工等承包人工作范圍內的所有工期),施工圖設計及優化須在本項目合同簽訂后15日歷天內完成。
2.4其他:質量標準(不得低于以下標準)
①設計質量標準:設計應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頒發的現行有效的設計、技術規范和規程、技術標準的規定,并順利通過業主單位審核,且滿足發包人要求。
②施工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和標準的合格工程。
③標化要求:合格。
2.5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是 ?否
2.6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 (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原因及適用條款)
2.7 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2.7.1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2.7.2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備①+②資質:①設計資質: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級及以上,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②施工資質: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3.2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1項目負責人由牽頭單位人員委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