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屏山縣三洞溪水庫(縣城第二水源)項目河道行洪論證報告咨詢服務公開詢比采購公告
詢比采購公告
1.采購條件中國電建集團中南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擔四川省屏山縣三洞溪水庫(縣城第二水源)勘察設計項目。本項目的河道行洪論證報告咨詢服務外委工作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本項目河道行洪論證報告咨詢服務外委工作進行公開詢比采購。
2.項目概況2.1項目名稱:屏山縣三洞溪水庫(縣城第二水源)項目
2.2項目地點:四川省宜賓市屏山縣
2.3 項目概況及規模:
屏山縣三洞溪水庫(縣城第二水源)為Ⅳ等小
(1)型工程,開發任務為城鄉供水,水庫建成后將解決屏山新縣城及因三洞溪水庫建設而影響供水的下游錦屏鎮居民生活用水。建設工期52個月,項目估算總投資為8.87億元,其中建安費用5.18億元。
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樞紐工程和輸水工程。樞紐工程大壩采用面板堆石壩,溢洪道采用正槽式有閘控制布置方案,取水(兼放空)建筑物由取水塔、取水兼放空隧洞、消力井、泄槽等組成。輸水工程中引水主隧洞洞線全長14.31km,隧洞斷面型式采用城門洞型;后接輸水管道為單線埋管鋪設,采用DN800球墨鑄鐵管,輸水距離12.46km,自流供水至規劃水廠。
3.采購范圍及服務要求3.1 采購范圍及服務內容
1)采購范圍:
本次采購范圍包含 1 個標段服務,即屏山縣三洞溪水庫(縣城第二水源)河道行洪論證報告咨詢服務勞務外委工作,具體內容如下。
2)服務內容: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編制屏山縣三洞溪水庫(縣城第二水源)河道行洪論證報告,通過技術評審,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門對屏山縣三洞溪水庫(縣城第二水源)河道行洪論證報告的相關批復文件等工作。
3.2 服務期限
采購人通知后30日內提交河道行洪論證報告至采購人進行校核審查,根據采購人校核審查意見,15日內完成報告修改并形成最終專題報告;召開評審會后,協助完成相關評審意見修改并獲得相關批復。
3.3 成果要求
1) 電子版文件提交要求:報價人應向采購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范圍內需提交成果的可編輯的電子版和PDF成果等。
2) 紙質文件提交要求:報價人應向采購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兩套完整的、有報價人編校審人員簽字、加蓋報價人公章(或圖紙章)的紙質文件資料、圖紙;項目負責人終身責任承諾書,報價人編校審人員身份證、社保等(加蓋報價人公章)。
3) 其他要求:報價人提交的成果應滿足相關行業設計規范和采購人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的相關規定,應根據采購人的校核審查意見、業主單位審查意見、各階段專家評審意見對設計成果進行修改完善并回復閉合。
3.4 質量標準
1)滿足相關行業勘察設計規范和采購人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的相關規定。
2)滿足中南院《工程類技術服務外委管理辦法》(QB/ZNY140103-2020)、中南院三標體系等文件質量管理要求。
4.報價人資格要求4.1報價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或企業單位,事業單位法人執照或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
4.2報價人須滿足以下要求:
4.2.1資質要求:具備水利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資質證書處于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