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建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邯港項目生石灰、預應力管樁物資采購公開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次招標項目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邯港高速二期TJ合同3-2分部生石灰、管樁等物資采購,招標人為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集采中心,使用單位為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邯港高速二期TJ合同3-2分部。資金來源已落實,已具備采購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采購。
2.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2.1項目概況本項目邯港高速公路國道G205至黃驊港段,起點位于鹽山縣南馬家坊村北與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滄州界至國道 G205 段相接,路線向東經大傅莊村北、西和樂莊北,在義和村東上跨宣惠河,經大黃莊北,在周宋村南下穿在建津濰高鐵、尤莊子村北下穿黃大鐵路、張常豐村南上跨榮烏(津汕)高速,在大良戶莊至小山鄉段路線于淤泥河南側布設,在趙高莊村西上跨淤泥河后經傅家莊南,終點止于青鋒農場東與秦濱高速相交,相應起訖里程為K139+926.119~K185+662.378,路線全長 45.736km。
本工區施工范圍里程為K174+800~K179+800,全長5km,共設置大橋1座,中橋2座,分離式立交3座,匝道橋2座,通道及涵洞26道,互通式立交1座,剩余為填方路基。
2.2招標內容2.2.1 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詳見招標公告附件1《招標物資包件清單》,本次招標一包一投。
2.2.2 方式:采用公開招標方式。
3. 招標依據 3.1本次招標組織單位的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2013年修正);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2013年修正);
(5)《鐵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交通部13號令)(僅適用于鐵路項目);
(6)《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管理規定》(中國鐵建運管〔2021〕26號);
(7)《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物資管理辦法(暫行)》(公司物資〔2023〕298 號);
(8)《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暫行)》(公司物資〔2023〕299 號);
(9)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4. 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4.1 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4.2.1 生石灰包件
(1)營業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2)許可和認證要求: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內含擬招標物資;
(3)生產能力:招標物資生產廠須具備;
(4)財務能力: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須提供投標人近兩年(2024-2025年)經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或相關報表,期間注冊的新公司須提供成立后的財務報表;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報價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投標人注冊資本金不低于500萬元(含)人民幣;
(5)質量保證能力:招標物資生產廠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招標物資質量符合或高于國家現行標準;招標物資須具有CMA或CNAS認證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近三年(2023-2025年)質量檢驗報告至少1份;
(6)供貨業績:須提供投標人近三年(2023-2025年)招標物資在同類工程項目或國內重點工程建設項目供貨業績證明至少1份(須提供簽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復印件,合同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招標物資生產廠或其銷售公司報價不受業績限制;
(7)履約信用:近兩年無因自身履約問題而引起的法律訴訟、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近兩年內沒有被處以責令停業、暫停報價、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等,不在招標項目行業主管部門限制投標的處罰期內、投標人在近兩年內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國鐵建選擇合作方風險警示名錄》以及被招標組織單位列為風險警示合作名錄的供應商范圍內,“不得被“信用中國”等國家網站平臺列入違法失信企業或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此類情況(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兩個及兩個以上投標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關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時投標;同一包件投標人之間不得存在關聯關系。
4.2.2預應力管樁包件
(1)營業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2)許可和認證要求: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內含擬招標物資;
(3)生產能力:招標物資生產廠須具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