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通東臺管道聯網供水工程(如皋段)0.4KV線路遷改工程公告
競爭性談判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 南通東臺管道聯網供水工程(如皋段)0.4KV線路遷改工程
項目編號:NTGC2026012904(JT017)
預算金額:327745.92元
最高限價:327745.92元
采購需求:南通東臺管道聯網供水工程(如皋段)0.4KV線路遷改工程涉及現有運行供電線路、線桿等遷改、遷移,具體要求詳見附件及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否。
二、響應人的資格要求
1.基本條件:(提供附件一投標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聲明函)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本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企業需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國家江蘇省電力有限公司外包安全準入合格證和人員安全準入信息卡,并提供安質部“兩種人”考試通過名單,且“兩種人”必須提供本單位繳納開標前近3個月的社保證明文件。
(2)項目負責人需具備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貳級及以上執業資格,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
(3)提供2024年1月1日后,400V、10kV及以上遷改或遷移或維修業績證明材料(以合同簽訂之日),各類不少于5個。
4. 未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查詢結果以評審過程中現場網絡截圖為準。
5.授權委托書中的代理人必須是供應商擬選派的項目負責人或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且為供應商的正式員工。談判響應時,須提供響應截止日前近1個月(連續)供應商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響應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個月的新辦企業只須提供社保繳納名冊(名冊中包含擬派項目負責人);新成立企業距響應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證明材料(以新辦企業營業執照發放日期為準)。
三、獲取競爭性談判文件
時間:2026 年 2 月 5 日至 2026 年 2 月 11 日,請在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國企采購”模塊中將該項目競爭性談判公告附件下載。采購活動如有變更,均在該網站上發布,供應商自行關注。
四、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談判時間和地點
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談判時間:2026 年2月 11 日上午 09 時整(北京時間)
提醒:逾時,交易系統將拒絕接受上傳響應文件電子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