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梧桐湖片區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
管材管件詢比采購公告
本項目鄂州市梧桐湖片區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管材管件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供應商參加詢比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 1.1 采購項目名稱:鄂州市梧桐湖片區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管材管件采購;
1.2 采購人:湖北市政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1.3 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 已落實 ;
1.4 采購項目概況:本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耕地占補平衡、生態農田連片整治、 灌溉與排水整治、路網體系整治提升、配套設施建設項目(公廁、污水處理、垃圾轉運)、風貌提升等,暫定總投資 25340.92 萬元。
項目區包括梁子湖區梧桐湖新區管委會鲊洲村、六十村,東溝鎮東溝村、余灣村、 大橋村、徐山村,共六個村,總面積 4698.07 公頃。
本項目不含稅最高限價為147797.00元;
1.5 成交供應商數量及成交份額:
1.6擬成交供應商放棄中標的,凍結參與采購資格,期限為半年,自收到棄標函之日起計算。如有響應保證金的,沒收響應保證金。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 采購范圍:鄂州市梧桐湖片區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管材管件采購 ;
2.2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有 1 個標段,每個供應商可參加 1 個標段的詢比采購活動,最多允許獲取其中 1 個標段成交資格。
2.3 交貨期:在收到供貨通知3天內履行交貨義務;
2.4 交貨地點:鄂州市梧桐湖片區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施工區域所在地或指定地點;
2.5 貨物質量標準或主要技術性能指標:
2.5.1 乙方所供材料應滿足該項目對材料特定技術要求,即:
乙方所提供的材料應符合設計、業主、公司相關文件及相關規范標準要求以及甲方指定文件中的技術規范和質量保證條款,且滿足甲方及其指定單位的試驗檢驗要求。
2.5.2 該項目對材料特定技術要求如與下列質量標準有不一致之處,以上述材料特定技術要求為準,上述材料特定技術要求未涉及的內容按照下列質量標準要求執行(如該項目對材料無特定技術要求,則材料質量標準按照下列質量標準要求執行):
滿足最新其他現行國家與地方標準、規范以及行業規范標準要求,如國家標準有更新,按最新標準執行。
3、供應商資格要求3.1 供應商應滿足如下要求:
3.1.1 依法設立:供應商具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行政機關頒發的可以合法開展業務的執照或證書;
3.1.2資質要求:
3.1.3財務要求:
3.1.4業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