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市軌道交通2026年危險廢棄物(廢活性炭)處置項目詢價函
鄭州市軌道交通2026年危險廢棄物(廢活性炭)處置項目進行公開詢價采購,現邀請合格潛在參選人參與本項目的報價。現將有關情況明確如下: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鄭州市軌道交通2026年危險廢棄物(廢活性炭)處置項目。
2.采購人: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
3.采購項目概況: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在生產和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廢活性炭危險廢物(HW49)須進行報廢、處置。此項目包括處置、運輸、裝卸、計量等服務。需求清單見附件1。
4.服務期限:項目周期共2個月,自首次發送處置通知之日(以處置通知書時間為準)算起2個月。
5.服務地點:根據甲方下達處置通知要求,在鄭東車輛段進行處置。
6.處置期限:根據甲方下達處置通知要求,買方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廢活性炭危險廢物處置轉移。
7. 供應商應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1)本項目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資質要求:具有河南省生態環境廳頒發的有效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危險廢物類別包含HW49,廢物代碼包含900-039-49。
(3)業績要求:供應商應至少具有一項類似項目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