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規劃支路(黃山路-祥大路)道路整治工程—電力隨路管線工程
規劃支路(黃山路-祥大路)道路整治工程--電力隨路管線工程
1.發包條件規劃支路(黃山路-祥大路)道路整治工程--電力隨路管線工程,建設資金來 自國企資金,出資比例為財政資金比例:0.0%;國企資金比例:100.0%;村社資金比例:0.0%;供銷社資金比例:0.0%,項目已具備發包 條件,現對該項目以公開競爭方式進行公開發包。
2.項目概況與發包范圍2.1項目概況:項目投資估算1048636.00元,本次發包建安工程造價1048636.0000元,建設規模:本工程主要為規劃支路(黃山路-祥大路)道路整治工程電力隨路管線工程,建設地點:蕭山區。
2.2發包范圍:施工圖及預算審核報告范圍內的所有工程。
2.3施工總工期:30日歷天。
3.響應人資格要求3.1響應人:
(1)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者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公路水運工程、水利工程的施工項目,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2)本次發包不允許聯合體響應,聯合體響應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3)本次發包對響應人注冊地要求: 杭州
(4)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行業管理沒有要求的除外)。
3.2擬派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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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注冊在響應人單位的機電工程的二級及以上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同時具有有效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B類證書。如在響應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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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機電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