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26年洪藍街道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運維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江蘇華瑞聯合建設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溧水區人民政府洪藍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就2026年洪藍街道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運維服務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茲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提交響應文件和參加磋商。
1、項目名稱:2026年洪藍街道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運維服務
2、采購項目最高限價:900000元(超過最高限價的為無效報價)
3、采購內容:洪藍街道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運維服務,現需專業運維隊伍對現有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實施運行維護。具體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4、工期:365日歷天
5、供應商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并提供證明材料:
6、《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或組織機構代碼證,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12個月內(至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根據項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承諾書);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12個月內(至少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的相關材料或免稅證明);
(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
8、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9、拒絕下述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
(1)供應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2)凡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