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上塘河流域許村鎮龍渡湖片區水
上塘河流域許村鎮龍渡湖片區水質提升與生態修復項目初步設計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上塘河流域許村鎮龍渡湖片區水質提升與生態修復項目初步設計已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海寧市許村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 招標人自籌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位于許村鎮龍渡湖,項目對上塘河流域許村鎮龍渡湖片區進行水質提升與生態修復,主要包括對郭灣河、泗安港、大門港等 8 條河道進行面源污染攔截凈化,新建生態護岸長約 7.89 千 米,恢復挺水植物約 1.86 萬平方米,構建水下森林約 5.08 萬平方米;恢復龍渡湖區水生植物 18.09 萬平方米,新增生 態溢流堰 4 座;同時完善相關配套設施。
2.2招標內容:招標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任務:建設內容內的項目勘察(包括地質勘察、地形測量等)、初步設計(含概算編制和概算調整)及配合完成初步設計批復。
2.3服務期限:
(1)中標后7日歷天(含)內完成并提供全部勘察成果報告;
(2)合同簽訂后45日歷天(含)內完成初步設計送審稿;
(3)收到審查意見后 5日歷天(含)內完善初步設計送審稿并完成初步設計報批稿。
2.4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地方及行業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招標人的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環境工程(污染修復工程)設計專項甲級及以上資質或環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設計專項甲級及以上資質。
3.2項目負責人應具有環保或給排水相關專業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資格。
3.3 浙江省外單位需提供有效期內的進浙承接業務備案登記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3.4投標人與招標單位或招標代理單位不具有隸屬關系。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 投標登記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項目實行資格后審,凡有意參加投標者,于2026年 2 月6日至2026年3月 5 日 14 時00分,登陸“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網【嘉興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海寧)】”,通過“海寧小型工程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自主登記。(未注冊會員的單位,請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興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海寧])站交易主體登錄中注冊(詳見投標人注冊手冊操作說明))。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詳見招標文件要求,地點為海寧市許村鎮招標采購服務中心(許村鎮文教中心四樓開標室)。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
7、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