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增城自來水有限公司資產支持專項計劃(ABS)計劃管理人和承銷商項目招標公告
廣州市增城自來水有限公司資產支持專項計劃(ABS)計劃管理人和承銷商項目招標公告
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機構”)受廣州市增城自來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或“增城自來水”)的委托,就廣州市增城自來水有限公司資產支持專項計劃(ABS)計劃管理人和承銷商項目[項目編號:M4400000707534009]進行公開招標,就廣州市增城自來水有限公司供水收費收益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選取計劃管理人和銷售機構,接受合格的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標內容:廣州市增城自來水有限公司資產支持專項計劃(ABS)計劃管理人和承銷商項目
1.項目類型:資產證券化;
2.基礎資產:供水收費收益權;
3.擬發行規模:擬申請發行規模不超過18億元(最終以實際申報方案為準)。
4.發行期限:不超過9年(最終以實際申報方案為準)。
5.本項目選取中標人為本次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計劃管理人和銷售機構,負責承擔資產證券化項目的方案設計、就項目與證券交易所溝通、推薦并協調各中介機構工作、負責資產證券化項目申報材料制作、后續管理工作、推廣銷售及余額包銷工作。
二、合格投標人條件
1.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授權的分支機構(總公司只可以授權1家分支機構參與投標);分支機構投標的,必須由總公司授權。根據以下信息進行評標:《投標人資格聲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執業許可證)及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
2.投標人須具有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證券承銷業務資格或資產管理業務資格,具備有效的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
3.投標人未被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失信被執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以招標人或招標代理于資格審查時在上述網站查詢結果為準,如在上述網站查詢結果均顯示沒有相關記錄,視為沒有上述不良信用記錄。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截圖存檔。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投標人須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4.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若為聯合體投標,投標人需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投標協議書。
若為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組成單位不得超過2家,聯合投標協議書中必須指定聯合體主體方,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委派項目負責人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并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責任和權利義務,聯合體各方可均為銷售機構,但計劃管理人應只有一家單位。聯合投標協議書必須加蓋所有聯合體成員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