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四平市英城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四平市英城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已由吉發改能源〔2026〕38號文件批準建設,資金來源為資本金及銀行貸款。招標人為四平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招標代理機構為吉林省嘉豐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四平市英城垃圾焚燒發電項目
2.2項目地點:本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四平市梨樹縣西北側約4km處,位于G232四乾線東側,現梨樹垃圾填埋場西南1.5km處。
2.3項目規模:本項目新建1座生活垃圾處理焚燒發電廠,設置1臺爐排焚燒爐和1臺18MW凝汽式汽輪發電機組,建設內容為所屬各項生產、輔助生產及配套設施等,規模為800噸/日,用以處理四平市區、梨樹縣生活垃圾,并協同處理中核四平環?萍加邢薰井a生的污泥。
2.4項目投資:本項目總投資約為54,393.39萬元,總投資包括建設投資和建設期利息,其中建設投資由工程費用(建筑工程費、設備購置費、安裝工程費)、工程建設其他費、預備費構成。
2.5資金來源:本項目資金來源由資本金及銀行貸款組成,資本金由特許經營者出資,最低資本金比例為20%。
2.6服務期限:特許經營期限為40年,其中建設期3年,運營期37年。
2.7招標范圍:本項目的特許經營者招標,具體實施方式為建設—擁有—運營—移交(BOOT)。特許經營者投資、融資并建設本項目,對本項目進行運營維護和管理。項目特許經營期結束后,按照移交標準將本項目設施無償、完好、無負債、不設定擔保地移交給實施機構或市政府指定機構。
2.8標段劃分:本次招標不劃分標段。
2.9招標控制價:運營補貼單價上限為66.50元/噸。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如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需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投標人如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注冊的企業,需具有與營業執照同等效力的證明文件。投標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并在人員、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
3.2業績要求:投標人至少在中國境內擁有1個垃圾焚燒項目的投資或建設或運營的業績。
3.3信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