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陽縣農村污水11個污水處理站點維修項目
比選采購公告
青陽縣農村污水11個污水處理站點維修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具備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比選采購活動。
1. 采購項目簡介
1.1 采購項目名稱:青陽縣農村污水11個污水處理站點維修項目
1.2 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自籌資金,已落實
1.3 采購項目概況:青陽縣農村污水11個污水處理站點設備維修服務,項目預算55.5萬元。
1.4 成交供應商數量:一家
2. 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2.1 采購范圍:青陽縣農村污水11個污水處理站點設備維修服務。
2.2 服務期限:接到采購人通知后45日歷天內。
2.3 服務地點:青陽縣農村污水11個污水處理站點。
2.4 質量要求:合格,滿足采購人要求。
3.
供應商資格3.1供應商應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1)供應商在中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2)供應商自2021年1月1日以來(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備一個機電維修服務業績。
(3)信譽要求:供應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薦為候選成交供應商,不得確定為成交供應商(在響應文件中提供承諾函):
①供應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②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派項目負責人近三年被人民檢察院列入行賄犯罪檔案的;
③供應商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
④供應商被稅收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國”網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嚴重失信行為的;
(4)其他要求:本項目不允許轉包、分包。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同一標包的采購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