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中國鐵塔寧夏分公司2026年吳忠本地網管道維修整治服務項目詢比(比選)公告
中國鐵塔寧夏分公司2026年吳忠本地網管道維修整治服務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比選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中國鐵塔寧夏分公司2026年吳忠本地網管道維修整治服務項目08-11-04D-2026-D-F-D03774。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資金已落實。
1.5采購預算:本項目不含稅預算為196.19萬元人民幣。
1.6 采購項目概況:提供39處重點路段的管道維修整治服務,包含管道維修、管道的人孔、手孔及路面修復,以及維修井圈井蓋等內容,具體內容詳見技術規范書。
1.7標段劃分:
■不劃分,
□劃分。
1.8成交單位數量及成交份額:
■一家,成交份額:
第一名:100%,
□/家,成交份額。
1.9本項目最高限價:
□不設置最高限價,
■★設置最高限價:本項目設置最高應答限價,最高應答限價不含稅總價不得高于1961900元人民幣,各供應商報價高于最高應答限價的,按否決應答處理。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2.
2.1采購范圍:提供39處重點路段的管道維修整治服務,包含管道維修、管道的人孔、手孔及路面修復,以及維修井圈井蓋等內容,具體內容詳見技術規范書。
2.2 合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
2.3 交付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40日內完成項目的管道維修整治服務工作(具體以供應商承諾為準)。
2.4服務地點: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
2.5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滿足國家、行業相關規范、規定、標準及本項目技術規范書的要求。
3.供應商資格要求2.
3.
3.
3.1依法設立: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須提供最新版本的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明書。
3.2發票要求:供應商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承諾向采購人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須提供承諾書并加蓋單位公章。
3.3業績要求:供應商須提供至少1份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或訂單簽訂日期為準)至本項目響應文件遞交截止之日承接的同類項目業績。
注1:須提供合同關鍵頁(關鍵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采購內容、合同金額、合同簽字蓋章頁(甲乙雙方蓋章)等);
注2:如為框架協議,還須提供訂單或結算單或發票掃描件,單獨提供訂單或結算單或發票的視為無效業績,一份框架合同下的多份訂單或結算單,僅算一份業績;
注3:如為單項合同,須至少提供一張對應的發票。
3.4企業資質:供應商須同時滿足以下
(1)、
(2)證書要求
(1)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叁級)以上資質;
(2)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注:若供應商已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號)規定換發或頒發資質證書的,根據上述文件規定的資質對應關系進行認定。
3.5三類人員要求:
(1)企業主要負責人1人:具備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證);
(2)項目負責人1人:具備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人:具備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注:以上人員須提供:①有效的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②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掃描件;③在本公司2025年8月份以來連續三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材料(社會保險證明中繳納單位應與供應商名稱一致,上級公司、子公司、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或個人繳納社會保險不認定為有效的社會保險證明,分公司繳納的社會保險可以予以認定,若企業主要負責人為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繳納證明)。
3.6特種作業人員要求:供應商須為本項目至少配備1名具備低壓電工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
注:以上人員須提供:①有效的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②有效的特種作業證書掃描件(注:特種作業證書頒發機構為應急管理部門,如證書已到復審期,需提供復審通過證明,否則視為無效證書);③有效的勞動合同或在本公司2025年8月份以來連續三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材料(如為第三方代繳,須提供供應商與第三方簽訂的代繳協議)。
3.7控股管理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