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曙區白云街道生活垃圾全品類智能回收站基礎地坪及配套設施工程采購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海曙區白云街道生活垃圾全品類智能回收站基礎地坪及配套設施工程,項目業主為 寧波市海曙區白云保潔服務中心 ,建設資金來自區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寧波市海曙區白云保潔服務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為 寧波鑫穗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施工 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為非依法必招項目。
二、項目基本情況
2.1項目地點:海曙區白云街道。
2.2項目規模:項目主要為白云街道生活垃圾全品類智能回收站基礎地坪及配套設施工程。
2.3招標范圍:海曙區白云街道生活垃圾全品類智能回收站基礎地坪及配套設施工程施工。
2.4招標控制價:1075000元。
2.5計劃工期:365日歷天。
2.6標段劃分: 1 個。
2.7質量要求:按國家及行業施工驗收規范一次性驗收合格。
2.8安全要求:合格。
三、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
3.3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同時具有有效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B類證書。
3.4至投標截止之日,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或者不通過發包方式的則以合同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