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葫蘆河西吉縣核心段城市生態水系工程招標公告
葫蘆河西吉縣核心段城市生態水系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葫蘆河西吉縣核心段城市生態水系工程已由西吉縣審批服務管理局以《關于葫蘆河西吉縣核心段城市生態水系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西審管(投資)發〔2026〕34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西吉縣水利工程管理中心,估算投資1450.47萬元,建設資金來自申請一般債券資金解決,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西吉縣水利工程管理中心。項目已具有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西吉縣吉強鎮葫蘆河流域;
2.2建設規模及內容:項目范圍為上堡橋至西吉縣第二污水處理廠段,總長12.78千米。河道防洪工程拆除改建2.3米高雙側隔條生態坡式護岸4.11千米,隔條采用寬0.2米、深0.2米、垂直間距10米的C30混凝土隔條,隔條框內鋪設預制C25混凝土裝配式植草磚,磚縫間播撒藤本月季、爬山虎草籽2.13公頃。水生態治理工程治理區域為西吉體育公園至永清湖段河道。新建0.4米高、30米長混凝土截墻4座,形成水面總面積為2.11萬平方米,其中1#截墻為向上游凸起的拱形結構,2#截墻為向下游凹陷的拱形結構,3#截墻為直墻+堆石結構,4#截墻為直墻+魚鱗狀磨盤結構。截墻形成水面內種植鳶尾草、水莎草、燈心草、荇菜、兩棲蓼;其中:鳶尾草、水莎草、燈心草沿岸線帶狀交錯種植,帶寬1.5-2米、密度4-6株/平方米、株高30-60厘米;荇菜采用片狀點綴;兩棲蓼沿核心區內側帶狀種植,帶寬1-1.5米,密度3-4株/平方米。截墻控制水位線以外區域面積6.57萬平方米,種植石菖蒲,選用1-2年須根密集生種苗,株高≥15厘米,帶土球直徑≥8厘米,株行距30x30厘米,密度3-4株/平方米,淺水區密度提升至5株/平方米。河道清障改造工程清障過河便道2處;拆除重建過水涵洞2座,其中1#涵洞為管徑1.2米、長60米預制鋼筋混凝土排洪圓涵,2#涵洞為管徑2x2米、長78米現澆混凝土排洪方涵;
2.3計劃工期:180日歷天;
2.4招標范圍:招標文件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規定的全部工程內容;
2.5標段劃分:本次招標項目共劃分兩個標段,分別為:
葫蘆河西吉縣核心段城市生態水系工程一標段
葫蘆河西吉縣核心段城市生態水系工程二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安全考核B類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通過“信用中國”網站查詢投標人是否存在失信被執行人,被列入失信懲戒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3.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同一標段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