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五峰土家族自治縣五峰土家族自治縣宋家河山洪溝治理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五峰土家族自治縣宋家河山洪溝治理工程已由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以《關于五峰土家族自治縣宋家河山洪溝治理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宜水函〔2026〕3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五峰土家族自治縣水旱災害防御中心,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補助資金及地方自籌,招標人為五峰土家族自治縣水旱災害防御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筑新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概況:
五峰土家族自治縣宋家河山洪溝治理工程主要建設內容為:治理河長1.983千米,其中宋家河干流1.335千米,核桃坪支流0.648千米。河道疏浚清障1.335千米;新建漿砌石擋墻2.183千米,采用M10漿砌石擋墻,基礎采用C25埋石混凝土,原擋墻護腳0.992千米,小支溝0.167千米,下河踏步2處;拆除重建阻水交通橋1座,凈寬10.0米,拆除人行橋,新建機耕橋1座,凈寬4.36米,均采用鋼筋混凝土簡支板橋;加裝安全護欄。
2.2 建設地點:五峰土家族自治縣五峰鎮。
2.3 招標范圍:本標段招標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及答疑文件所含全部工作內容。
2.4 計劃工期:270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現場下達開工令為準)。
2.5 工程質量目標: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相關驗收規范(標準)合格等級。
2.6 安全要求:達到《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標準,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資格審查方式為資格后審,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要求如下(詳細情況見本工程招標文件):
3.1 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投標人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
3.2 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3 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3.4 投標人的企業主要負責人須取得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A證。
3.5 投標人擬派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不含臨時執業證書),證書記載的工作單位為該投標單位;
②未在在建工程擔任施工項目負責人,并按招標文件要求作出承諾(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③須取得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
3.6 投標人擬派本項目的技術負責人須具有工程類中級及以上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