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縣螺陽鎮霞光村(后埔)至城南工業區道路硬化工程采購項目發布日期:2026-02-13
來自: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
閱讀數:22
項目公告標的圖片附件下載 我要報名 終結公告 (0)變更公告 (0) 補充公告 (0) 成交公告 (0)項目公告
1111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 磅Normal0項目編號:HANC20260037
項 目 公 告
受惠安縣螺陽鎮霞光村民委員會委托(以下簡稱“委托方”),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采用網絡反向一次競價方式對惠安縣螺陽鎮霞光村(后埔)至城南工業區道路硬化工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競價,歡迎符合條件的意向供應商(意向供應商指的是有意向參與該競價項目的各交易主體)前來參與競價。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1、項目編號:HANC20260037。
2、項目名稱:惠安縣螺陽鎮霞光村(后埔)至城南工業區道路硬化工程采購項目。
3、項目概況和工程范圍
3.1.工程建設地點:霞光村后埔一城南工業區連接路段;
3.2.工程建設規模:本工程總造價227881元;
3.3.工程范圍和內容:對現有土路、砂石路進行全面硬化改造,主要包括路基清理整平,路基壓實,水泥混凝土路面澆筑,路面切縫養護,村莊雨水、污水管道鋪設,施工垃圾清理等全部施工內容,具體詳見委托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3.4.最高控制價:227881元(項目包干價,包含人工、材料、機械、運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費、稅金等全部費用);
3.5.工期要求:30日歷天(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3.6.質量要求:須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及國家現行市政及道路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工程一次性驗收合格。
4、支付方式:
(1)工程開工并完成路基施工、路面基層、排水排污管道的埋設完工后,支付合同價的 30%;
(2)路面全部澆筑完成并養護結束后,支付至合同價的80%;
(3)本工程待項目竣工驗收通過后,內業資料歸檔完畢,報備手續齊全,支付至合同價的95%,余下5%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待本工程竣工驗收一年后再次驗收質量合格后一次性無息付清。
5、交易保證金:5000元。
(1)交易保證金繳交方式可選擇銀行柜臺、網銀轉賬、手機銀行等。交易保證金的匯款人名稱應與競價人【競價人指的是意向供應商在規定的期限內將交易保證金交納至本中心指定賬戶(不計利息,以到賬時間為準),在網上辦理報名競價手續并提交競價材料,經本中心資格審核通過后,意向供應商即取得本項目標的的競價資格,成為競價人。】名稱一致,用途請注明“交易保證金”字樣。
(2)若競價成功,競價人即成為中選供應商,中選供應商的交易保證金,將于本中心收到中選供應商與委托方簽訂的本項目施工合同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按原匯入渠道無息退還。未被確定為中選供應商的競價人,本中心在確定中選供應商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其交易保證金按原匯入渠道無息退還。
(3)若意向供應商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因未完成報名或未成功報名而未能成為競價人,本中心將在收到意向供應商《交易保證金退還申請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或確定中選供應商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其交易保證金按原匯入渠道無息退還。
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證金賬戶:
開戶名稱: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泉州農商銀行行政中心支行
開戶賬號:907021002001000000077700002178
6、特別提示:
(1)本項目《公開競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公告》《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網絡競價須知》《網絡競價承諾函》《惠安縣螺陽鎮霞光村(后埔)至城南工業區道路硬化工程采購項目施工合同》及根據《公開競價文件》所發出的修改、補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本中心通過自身網站及相關媒體發布的項目信息并不構成本中心對任何項目的任何交易建議。意向人應不依賴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對項目的相關情況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和充分了解,對是否參與項目及參與項目后可能發生的費用和存在的風險自行做出充分評估,并獨立承擔所有風險,本中心對此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本次公開競價采用網絡反向一次競價方式,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確定中選供應商:各競價人在規定的競價時間內登錄泉州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臺(nccq.qzcq0595.com) 競價看板或競價大廳查找本項目標的點擊進入報價現場進行報價,報價采用減價的方式,最低有效報價的競價人在通過成交結果公示后即成為該標的的中選供應商;
(4)本公開競價項目,須有至少1個意向供應商通過本中心的競價資格審核。當至少有1個意向供應商通過本中心競價資格審核時,本中心對符合條件的競價人的競價賬號予以激活,競價人的競價賬號激活后,即可在報價時間內進行報價。
(5)本中心將自確定最低有效報價者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發布成交結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個工作日。
7、競價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意向供應商提交報名資料前應先加入泉州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工程類項目供應商庫,請意向供應商預留時間,提前申請加入泉州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工程類項目供應商庫】
7.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7.2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和在有效期內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7.3.擬派出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資格要求
(1)意向供應商擬擔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二級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B證),且具備道路施工管理經驗,熟悉混凝土路面施工流程及技術標準。擬派出項目負責人須附上其注冊建造師證書、身份證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的掃描件。擬派出項目負責人必須為競價人的在崗人員,以注冊建造師證書上的注冊單位為準。
(2)其他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應當在工程開工前,由中選供應商按照施工現場管理需要配備相應管理人員,且相應管理人員的人數不得低于福建省關于項目施工管理人員配備的要求。
【注:競價人的資質證書和擬派項目負責人的執業資格證書須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四庫一平臺)、福建省建設行業信息公開平臺等官方渠道可查證。】
7.4.供應商需具備道路硬化、市政、土建類相關施工經驗,有類似農村道路工程業績,擁有滿足本項目施工所需的人員、機械、技術及資金保障能力,近三年內無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無安全事故、無不良誠信記錄,同意本項目工期、質量、付款、驗收等全部要求。
7.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競價。
8、對中選供應商辦理成交手續的要求:
(1)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和商業信用。
(2)成交手續的辦理:
中選供應商應于成交結果公示結束次日將交易服務費匯達本中心指定賬戶并簽署《成交確認書》,本中心收到簽章的《成交確認書》及上述款項后將向流轉交易雙方發出《合同簽訂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