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裕民縣新地鄉阿克托別村農村污水改造項目EPC總承包公告
裕民縣新地鄉阿克托別村農村污水改造項目EPC總承包
( E6542003930001145001)
一、招標條件
本 裕民縣新地鄉阿克托別村農村污水改造項目EPC總承包(文號:裕農業農村項目〔2026〕26號)已由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 其他,招標人為裕民縣新地鄉人民政府,項目總投資475.0萬元。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1.招標項目所在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塔城地區·裕民縣
2.項目規模: 新建分散式入戶污水365戶及相關配套設施。(詳見工程量清單及設計文件所有內容)。
3.招標內容與范圍: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標段1
標段(包)編號:E6542003930001145001001
標段(包)名稱: 裕民縣新地鄉阿克托別村農村污水改造項目EPC總承包
招標范圍: 新建分散式入戶污水365戶及相關配套設施。(詳見工程量清單及設計文件所有內容)。
工期要求:計劃開工日期:2026年04月01日
計劃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
總工期: 213日歷天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企業資質要求:資質要求:投標人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1)設計資質要求:須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含)以上資質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給水排水)專業乙級資質;
(2)施工資質要求: 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含)以上,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3)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4)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5)自治區外建筑企業應按照《關于進一步推動自治區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號)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報送手續。
2.項目負責人資質要求:項目負責人及項目班子成員要求:①擬派總承包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工程二級建造師(含)以上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項目的施工負責人;②擬派總承包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 5 年的;③擬派總承包項目負責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總承包項目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