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光大銀行全行瓶裝飲用水供應商采購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中國光大銀行全行瓶裝飲用水供應商采購(招標代理編號:21-05-04A-2026-D-F-E04195)已由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招標人”)批準并落實資金,現委托 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公開招標,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可前來投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名稱:中國光大銀行全行瓶裝飲用水供應商采購。
2.2招標范圍:本次項目擬入圍一家全行瓶裝飲用水供應商,服務范圍為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行境內分支機構及子公司(包括:總行、分行、子公司),入圍期限為三年,由總行與入圍供應商簽署框架協議,各機構與供應商進行實際結算。
2.3項目性質:貨物。
2.4合作期限:有固定期限,3年。
2.5交貨地點:招標人指定地點。
2.6中標人數量:1個。
2.7本項目遞交投標文件的投標品牌數量達到3個時方可開標。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事業單位或特殊普通合伙單位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注冊成立時間不少于3年,且注冊資金不低于人民幣500萬元(事業單位除外);
3.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標包或未劃分標段/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投標人之間不得存在工商登記的聯系電話或注冊地址相同的情況;
3.3投標人須在以往中國光大銀行的采購項目中沒有欺騙、欺詐的行為或不良記錄,未被列入光大銀行“供應商黑灰名單”;
3.4投標人中標后不允許分包、轉包,能夠直接和招標人簽署項目合同;
3.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投標人經營狀況良好,且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在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得被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不得被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法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被列入“工商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不得列入“行業黑名單”(本項投標時不需提供證明文件,由招標代理機構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后1小時內查詢投標人信用記錄,以網上查詢結果為準并由招標代理機構留存打印截圖。若查詢結果涉及上述失信情況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3.7投標人應依法取得營業辦公場所房產證明文件,或提供營業辦公場所在有效期內的房屋租賃合同及房產證明文件,涉及房屋轉租的,須同時提交相應證明,以確保轉租行為合法有效。特殊情況的,除營業辦公場所的房產證明文件外,還需提供產權單位出具的允許投標人在其房產內營業辦公的證明文件;
3.8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1)提供近6個月任意一個月的增值稅繳納憑證復印件;